高校學位論文的答辯程序
2017年03月07日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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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寫作
1、由答辯委員會主席宣布答辯委員會成員和秘書名單、學位申請人及指導教師姓名、學位論文題目等,并主持會議。
2、申請人宣讀《論文原創性聲明》。
3、申請人報告論文的主要內容(碩士論文約30分鐘,博士論文約40-60分鐘)。
4、答辯委員會成員及到會者(已獲得相應學位)提問,申請人答辯(30-60分鐘)。采用即問即答方式,不得另行準備。
5、休會,答辯委員會內部討論。
(1)導師介紹申請人情況,介紹完畢后離開會場。介紹內容可包括申請人的簡歷、思想品德表現、理論知識水平、業務能力、課程學習成績、科研能力等。
(2)主席宣讀論文評閱人的學術評語。
(3)委員討論,形成論文評語和答辯決議,填入《答辯委員會決議書》,對論文是否通過進行無記名投票。對于未獲得通過的論文,是否允許修改后重新答辯作再次無記名投票。
6、復會,申請人起立,主席宣讀《答辯委員會決議書》(表決票和成績不公布)。
7、主席宣布答辯會結束。
特別提示:
1、答辯會要有詳細記錄,記錄紙不夠用時,第二頁復印或網上下載都有效。
2、請到會的答辯委員在論文扉頁上簽名。
3、請主席在有關表格上簽名。
4、答辯結束后,由答辯委員會秘書將《論文答辯申請書》、《論文評閱書》、《論文答辯表》、表決票、論文等有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