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學關于本科畢論文(設計)進行學術不端檢測的通知
為進一步提高畢業論文(設計)教學質量,規范管理,杜絕畢業論文(設計)撰寫過程中的抄襲、拷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現象的發生,依據《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4號)、《河北大學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管理暫行辦法(修訂)》(校教字[2009]8號)及《河北大學關于2016年上半年學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學校決定繼續采用萬方數據知識資源系統對畢業生畢業論文(設計)進行檢測。
一、檢測工作流程及檢測范圍
(一)教務處將于近期分配子賬戶流量給各學院(具體分配時間另行通知);
(二)各學院依據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各教學單位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在做好畢業論文(設計)前期各項工作的基礎上,按畢業生人數50%的比例隨機抽取本學院畢業畢業論文(設計),并在規定時間內收取文檔、上傳檢測,取得檢測報告;
(三)學院檢測工作分為“第一次檢測”和“第一次檢測未合格者修改后第二次檢測”兩個環節,教務處將在二次檢測之后對學院的抽查論文進行再次抽檢;
(四)學院畢業論文領導小組及學院學位委員會對檢測結果進行分析、認定后上報教務處,教務處對上報結果進行審核、匯總和總結。遇嚴重或特殊情況提交學校學位委員會討論和主管校長裁定。
二、檢測文檔要求
(一)所有學生需將論文的封面、目錄、中英文摘要、正文、參考文獻、致謝等內容合并成一個word文檔(不要附錄),檢測論文最終以word文檔格式提交電子版,每篇論文電子版命名格式為“學號+作者姓名+題名+++導師+專業.doc”(注意中間不能有空格),例如,“2011527064+張三+會計在經濟建設中地位和作用的研究+++李四+會計專業.doc”。
(二)各學院將提交的畢業論文(設計)以word文檔格式保存電子版并存為一個文件夾,以備復檢。文件夾需注明“××屆+學院”,例如,“2015屆+文學院”。
論文檢測工作須由學院指定專人負責,嚴格把關,避免出現因重復提交和格式不對等造成數據無法正確統計、分析的情況。
三、檢測結果評定與處理辦法
(一)文字復制比在20%(含)以下的論文,視為通過檢測;文字復制比大于20%的應在修改后進行二次檢測,經二次檢測達到20%(含)以下后方可申請答辯;二次檢測仍不合格的一般應延期半年答辯。經教務處抽檢不合格的論文一般作延期半年答辯處理。
(二)學生及指導教師對于學院二次檢測不合格及教務處抽檢不合格的結論如有異議,可向本學院分學位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及相關佐證材料,由學院分學位委員會進行認定后報教務處,教務處組織相關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專家進行審議,審議合格的可申請如期答辯,審議仍不合格的延期半年答辯。
四、時間安排及報送材料
本次檢測時間緊任務重,望各學院負責人高度重視,及時將檢測通知傳達給學生和指導教師,盡早安排論文截稿(結項)、初評、檢測、復檢等項工作。學院的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工作要安排在兩次論文檢測之后進行。
請各學院將檢測系統中兩次檢測的“檢測結果明細”復制、填寫《***學院2016屆畢業論文(設計)檢測報告》(見附件),于5月23日(周一)下午5:00前,報送《***學院2016屆畢業論文(設計)檢測報告》紙質材料(主管教學院長簽字、加蓋學院公章,一式一份)至教務處實驗與實踐教學科(文苑樓213室),并發送電子版材料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