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理工大學畢業設計(論文)管理辦法
畢業設計(論文)是本科人才培養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學生綜合運用多學科理論、知識與方法的全面檢驗,是集中訓練學生工程設計能力、科學研究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必要教學環節。做好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對學生所學知識的系統化、綜合化,對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創新創業能力以及全面提高教學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為進一步加強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加強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目標管理和過程管理,使廣大教師、管理人員和學生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中有章可循,促進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的提高,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畢業設計(論文)的組織管理
第一條? 畢業設計(論文)管理工作在主管教學校長的統一領導下,實行校、院、系三級管理。
第二條? 教務處作為學校教學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校畢業設計(論文)的總體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制定學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管理工作規定,審核各學院畢業設計(論文)管理細則。(二)負責全校畢業設計(論文)經費的分配與管理。(三)審核各學院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名單。(四)組織、協調相關教學單位的工作,保障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順利進行。(五)組織專家組評審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六)組織對全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檢查、監督、考核、評估和總結等。(七)組織畢業設計(論文)管理方面的教學研究工作。
第三條? 學院負責本院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過程管理。各學院成立由教學副院長、系(部)和部分指導教師組成的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
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落實學校有關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管理規定和安排,根據本院各專業特點,明確和細化畢業設計(論文)的基本要求,擬定本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實施細則、計劃和措施。各學院須結合專業特點制定符合自身的畢業設計(論文)質量規范標準。(二)成立畢業設計(論文)檢查小組,一般由3–5名本專業教師組成,其中至少有兩名具有高級職稱。檢查小組成員應參加答辯委員會。(三)組織對新參加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教師進行指導前的培訓,為學生選配合適的指導教師。(四)組織對本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及各教學環節進行質量檢查和評價,包括:實習檢查、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題目審查、開題審查、中期檢查、進度和質量檢查、答辯檢查等各個環節。(五)成立院答辯委員會和各專業答辯小組,組織全院答辯工作,審查答辯小組對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評定。(六)進行本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總結,填寫有關統計數據和表格。(七)負責評選、推薦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和優秀指導教師。(八)做好畢業設計(論文)文件的歸檔工作。
第四條? 各系負責本單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成立由系(部)為組長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指導小組,成員3–5人。
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校、院兩級對畢業設計(論文)管理的規定。(二)根據教師的條件,確認指導教師名單并報學院審核。(三)根據選題原則組織畢業設計(論文)選題并報學院審核。(四)填寫《華北理工大學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題目落實情況統計表》,并報學院。(五)召開指導教師會議,就指導要求、日程安排、評閱標準等統一認識和要求。(六)組織指導教師填寫及向學生下達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七)檢查畢業設計(論文)的進度和質量,考核指導教師的工作,組織對學生的日常管理。(八)組成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小組,組織畢業設計(論文)評閱、答辯和成績評定。(九)進行本系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總結。(十)將畢業設計(論文)材料匯總并交學院存檔。
第五條? 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畢業設計(論文)一般選題安排在第七學期進行,視情況可適當提前,各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時間按16周計,畢業設計(論文)時間嚴格按教學計劃執行。具體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時間安排表詳見畢業設計(論文)信息化管理系統。
第六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文檔管理
(一)學生教學業務文檔
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教學業務文檔(紙質版)由學生本人按下列目錄整理:1.過程性文件按照封皮、評分標準、成績與評語、課題申請表、任務書、開題報告、開題報告審核表、中期報告、中期報告審核表的順序裝于活頁夾中;2.畢業論文包括封皮、中文摘要(含關鍵詞)、英文摘要(含關鍵詞)、目錄、正文、參考文獻、謝辭、注釋和附錄、封底等單獨膠裝成一冊;3.縮寫大摘要及翻譯單獨膠裝成一冊。
畢業設計(論文)的紙質文檔按統一編目整理、裝訂后裝入學校統一印制的檔案袋,由指導教師審核簽字后交學院統一保存。存期三年。
(二)成績報送
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結束后三天內,各院系在畢業設計(論文)信息化管理系統內填寫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并須由專業負責人確認學生最終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教務處統一在畢業設計(論文)信息化管理系統內導出成績。
(三)總結報送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結束后,各學院進行自評和總結。并將自評結果和總結報告以書面形式于每學年第一學期第2周交教務處存檔。
(四)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報送
根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及優秀指導教師的評選規定,各學院評選出的優秀畢業設計或論文(原則上每個專業不超過一份),交由指導教師按規范格式整理成篇幅約5000–8000字的可供發表的論文,于每年的10月30日前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統一編印《華北理工大學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摘錄選編》。
(五)畢業設計(論文)信息化管理系統
建立和不斷完善“華北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設計(論文)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畢業設計(論文)教學業務、教學監督、教學檢查、教學工作質量評估的信息化與全過程監控,為提高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奠定基礎。信息系統由教務處專人維護,同時承擔教學檔案管理職責和保密責任。
第二章? 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與調研
第七條? 選題類型
(一)畢業設計題目可包括工藝設計、工程設計、產品設計、規劃設計、軟件設計、藝術設計等。
(二)畢業論文題目包括新領域、新技術、新理論的綜述和探索;已有理論或技術的拓展;已有理論、假說或技術的新穎論證;已有理論或技術在新領域中和一般領域中的綜合運用;社會、經濟、文化、法律、醫學等方面實際問題和熱點問題的分析解決等。
(三)各學院根據本學院專業特色及要求,規定每位指導教師指導學生中的論文與設計的比例,控制整個專業、學院設計與論文的比例。
第八條? 選題原則
(一)培養全面性原則。選題必須符合專業培養目標和教學基本要求,體現專業基本訓練內容,在滿足學生綜合運用所學專業理論知識的基礎上,重視基本技能的訓練,使學生接受全面的科研和專業基本訓練。
(二)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緊密結合科研、生產實際,促進產、學、研的結合,增加課題的應用價值。
(三)多樣性原則。課題種類盡量多樣,以滿足不同學科、不同方面的科研實踐訓練,做到一人一題。
(四)因材施教的原則。課題的難易程度適中,符合學生的實際水平,能充分發揮不同水平學生的創造潛能,選擇課題以學生經努力在規定時間內可以完成為宜。
第九條? 選題程序
(一)課題一般由指導教師提出(或由學生提出,經指導教師審核同意),填寫《華北理工大學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課題申請表》。
(二)由系(部)委派專家(鼓勵校外人員參與)1–3人進行審題,并填寫審題意見;由系(部)對課題是否合格進行全面審核。
(三)由各系匯總后統一報學院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審批,批準通過者方可列入課題計劃。
(四)計劃課題總數應不少于畢業生人數的120%。
(五)課題計劃確定后向學生公布,學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興趣,申報選題意向。
(六)課題分配采取師生雙向選擇的方法進行,對雙向選擇不能落實的課題由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落實。
(七)課題分配原則上一人一題,獨立完成。若多名學生需要合作完成一個較大的畢業設計(論文)題目時,必須明確每個學生的具體任務,學生獨立完成相應部分工作。
(八)指導教師在畢業設計(論文)信息化管理系統中負填寫課題申請表,經系(部)與院級管理員審核通過后,方可發布選題,供學生選擇。
(九)指導教師下達任務書。任務書是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指導性文件。由指導教師按教學計劃提前一周向學生下達,用于指導、規范學生畢業設計或論文研究過程。任務書要詳盡說明研究(設計)的目標和主要內容,需采用的相關理論和實驗、設計、調研方法,研究(或設計)成果應達到的基本要求等。指導教師向學生下達畢業設計(論文)任務的同時要將任務書提交信息系統備案。
第十條? 實習調研
(一)要求學生盡可能利用一切方法和手段,了解本課題所涉及的社會、生產、科研、使用等方面的實際情況,收集有關的數據、圖表和文獻資料等。所收集的資料要全面、準確、及時。
(二)對通過各種渠道搜集和檢索到的相關資料進行分析、歸納、整理及研究,以指導課題方案的確定。
(三)在指導教師的指導與安排下(若條件成熟,學生也可自主選擇調研場所),要求學生獨立完成課題調研任務。
(四)通過畢業實習與調研的方式到與課題有關的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研究部門、生產單位實地察看,弄清課題的來龍去脈以及各種影響制約的因素,再將直觀的感性知識提高到理論的高度來分析,找到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
(五)到與課題有關的展覽會、展銷會去考察,會上提供的往往是先進的設備與技術,從中可以了解科技發展的新動向及發展水平,使思路開闊,對課題的研究提供最新的啟迪和幫助。
(六)到圖書館、資料室、專利所以及信息中心去查閱有關的學術雜志、簡報、圖紙、說明書等文獻資料,以了解前人的成果和正在進行中的研究,擴大知識面。
第三章? 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
第十一條? 畢業設計(論文)實行指導教師負責制,指導教師應對整個畢業設計(論文)階段的教學活動全面負責。
第十二條? 對指導教師的要求
(一)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教師必須具有一定的學術水平和實踐經驗,一般應由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擔任,助教、在讀研究生、實驗員一般不能單獨指導畢業設計(論文)。
(二)為確保質量,預防醫學、藥學、生物技術、醫學檢驗專業,每位教師指導學生人數不得超過5人;除上述4個專業外,每位教師指導學生人數不得超過8人。具有高級職稱的指導教師,可適當增加學生人數,但不得超過10人。
(三)首次參加指導工作的指導教師,學院(系)應安排副高級職稱以上有經驗的指導教師對其工作進行指導,并經過學校或學院組織的業務培訓。校內指導教師由系(部)協調安排,填寫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
(四)在校外單位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可聘請該單位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參加指導。校外指導教師資格必須符合學校規定,并出具該指導教師個人相關信息、單位意見和本人的確認書,交學院審查、報教務處備案。該學生必須參加本院(系)畢業設計(論文)的開題、中期檢查和答辯工作,以保證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
校內外合作指導的畢業設計(論文)實行雙導師制。任務書由校內、校外指導教師聯合簽發。校外指導教師負責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過程的業務指導,校內指導教師負責結合教學過程文檔的審查,學生的指導教師成績由校外與校內導師商議給出。
(五)指導教師提出畢業設計(論文)的課題,在華北理工大學畢業設計(論文)信息化管理系統內填寫《華北理工大學畢業設計(論文)課題申請表》,指導教師發布課題數量要大于指導學生數量,以供學生選擇。課題經學院負責人審查確定后,根據課題的性質和要求,填寫《華北理工大學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經系和學院簽署意見后正式下發給學生,并定期檢查學生的工作進度。
(六)指導教師負責指導學生進行調查研究、文獻查閱,制定設計方案、設計方法,審查學生擬定的設計方案或寫作提綱,負責指導學生開題報告、試驗研究、上機運算、圖紙繪制、論文撰寫、畢業答辯等各項工作。
(七)指導教師必須保證指導時間,對每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和答疑時間,每周不少于2次。
(八)必須在學生答辯前一周審查完畢業設計(論文)文件(包括設計說明書、計算資料、實驗報告、圖紙或論文等),根據學生工作態度、能力、畢業設計(論文)水平、應用價值等寫出評語、意見和建議,填寫成績評分表。
(九)指導教師要嚴格要求學生,定期按進度計劃檢查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做好指導記錄。嚴格學生請假制度。
(十)指導教師因公或因病請假,應事先向學生布置好任務或委托他人代為指導,請假一周以上者,須經院長或主管教學的副院長批準同意;超過四周者,應向院(部)領導申請及時調整指導教師。
第十三條? 對學生的要求
(一)申請做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必須完成所學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理論教學及各種實踐教學環節的學習任務,并取得規定學分。
(二)接受畢業設計(論文)任務后,在指導教師指導下制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計劃,擬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方案。
(三)學生必須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的各個訓練環節,不得弄虛作假或抄襲他人成果。學生應主動接受教師的檢查和指導,定期向教師匯報工作進度,認真按照工作計劃進行文獻查閱、資料收集、實習調查、實驗研究、寫開題報告、設計繪圖、撰寫畢業設計說明書、畢業論文等,按時完成各個階段的任務。
(四)嚴格遵守學校、學院及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學生要遵守所在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
(五)畢業設計(論文)期間,遵守考勤制度。一般不準請假,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時,病假要有醫院證明,事假須經指導教師同意,并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學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計超過畢業設計(論文)時間1/3以上者,取消答辯資格,不予評定成績。
第四章? 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要求
第十四條? 基本要求
(一)畢業設計說明書、畢業論文必須由學生本人獨立完成,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抄襲他人成果。
(二)畢業設計說明書、畢業論文應中心突出,內容充實,論據充分,論證有力,數據可靠,結論正確,結構緊湊,層次分明,圖表清晰,格式規范,文字流暢。
(三)畢業設計說明書、畢業論文中所使用的度量單位一律采用國際制。
(四)對說明書、論文中的圖、表要給予解釋,統一編號并注名稱。若同類圖、表數量過多,也可作為附錄列于說明書、論文的參考文獻、注釋之后。
(五)對于有繪圖要求的畢業設計(論文)應鼓勵學生采用計算機繪圖,圖樣需標注圖名、圖號,要求圖面整潔、比例適當,標準規范。
(六)畢業設計說明書、畢業論文應書寫規范、字跡清楚,學生采用計算機編輯、打印,畢業設計(論文)格式要求請參考《華北理工大學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要求》。
(七)參考文獻要符合國家標準著錄格式。
第十五條? 內容要求
畢業設計(論文)按學科類別分為理工類、文管類、外語類、藝術類、醫學類等。
(一) 理工類畢業設計(論文)
1.工程設計型:側重設計、計算與繪圖等工作。主要對應于機械、電氣信息類專業的部件、控制系統等設計型課題;土建類專業的建筑設計型課題;地礦類專業的礦山設計型課題;化學類、材料類、能源動力類專業的設計型課題等。具體工作量要求如下:
(1)設計計算說明書字數不少于20000字,繪制工程圖數量根據課題情況由指導教師決定。
(2)參考文獻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為外文。
(3)把所撰寫的設計說明書縮寫為2000字的摘要并譯成外文。
2.工程技術實驗研究型:重于試驗、測試等工作。主要對應于機械類、材料類、地礦類、電氣信息類、化學類等的科學研究型課題。具體工作量要求如下:
(1)試驗、測試報告或論文的撰寫字數不少于15000字,繪制工程圖數量根據課題情況由指導教師決定。
(2)參考文獻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為外文。
(3)把所撰寫的論文縮寫為2000字的摘要并譯成外文。
3.理論研究型:主要適宜理科專業,工科專業一般不提倡,選題要慎重,題目要有實際意義。根據所研究的課題提出問題,分析問題,方案設計,并進行建模、仿真和設計計算等。具體工作量要求如下:
(1)畢業論文字數不少于10000字。
(2)參考文獻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為外文。
(3)把所撰寫的論文縮寫為1500字的摘要并譯成外文。
4.計算機軟件型:要求獨立完成一個軟件或較大軟件中的一個模塊;涉及有關電路方面的內容要完成調試工作,有完整的測試結果,給出各種參數指標;涉及有關計算機軟件方面的內容時,要進行計算機程序演示并給出運行結果。具體工作量要求如下:
(1)軟件說明書的字數不少于15000字。
(2)參考文獻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為外文。
(3)把所撰寫的說明書縮寫為1500字的摘要并譯成外文。
5.綜合型:要求至少包括以上二種類型的內容,如有工程設計內容時,圖紙工作量根據課題情況由指導教師決定。具體工作量要求如下:
(1)畢業設計(論文)的字數不少于20000字。
(2)參考文獻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為外文。
(3)把所撰寫的設計說明書、論文縮寫為1500字的摘要并譯成外文。
(二)文管法類畢業論文
文管法類畢業論文為理論性論文、應用軟件設計或調查報告等。鼓勵學生運用學習的專業理論知識去解釋、解決社會生活或本人實際工作中的問題,撰寫“工作研究型”畢業論文。如果學生具有研究條件,所選題目具有實際價值,也可寫成“理論研究型”,即對有一定價值的理論問題進行探討、質疑、釋疑、論證等,側重于學術研究。具體工作量要求如下:
(1)論文撰寫字數不少于15000字。
(2)參考文獻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為外文。
(3)把所撰寫的論文縮寫為1000字的摘要并譯成外文。
其中:法學和社會工作專業的畢業論文字數不少于10000字,參考文獻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為外文。把所撰寫的論文縮寫為1000字的摘要并譯成外文。
(三)外語類畢業論文
外語類畢業論文可以是理論性的,也可以是調查報告形式。鼓勵學生進行社會調查,結合本專業相關理論知識對社會難點、重點問題進行分析、論證。外語類畢業生必須用所學語言撰寫畢業論文。具體工作量要求如下:
(1)論文撰寫字數不少于6000個外文單詞(日語專業為8000—10000字)。
(2)參考文獻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為外文。
(3)把與課題有關的1000字左右的二外材料譯為漢語。
(四)藝術類畢業設計(論文)
藝術類專業包括工業設計、藝術設計、繪畫等專業。具體工作量要求如下:
1.工業設計專業:側重產品的工業設計、產品的數字化和多媒體設計、產品的形象推廣與展示及視覺設計;產品模型要求尺寸準確、制作精細。設計作品:設計展板3張,尺寸為120×90厘米,設計報告書一套(圖和模型)。
(1)論文字數3500~5000字。
(2)參考文獻5篇以上。
(3)翻譯外文資料不做要求。
2.藝術設計專業:根據專業方向選擇課題,包裝設計、裝置設計、陶藝設計以立體形式完成,其它可以展板形式完成,展板尺寸為120×90厘米。
(1)論文字數3500~5000字。
(2)參考文獻5篇以上。
(3)翻譯外文資料不做要求。
3.繪畫專業:油畫創作尺寸規定:120×120cm以上(一幅);120×100cm以內(二幅);100×50cm以內(四幅)。
完成的創作作品尺寸需符合上述條件之一。
國畫創作尺寸規定:6尺以上(一幅);4尺(二幅);4尺對開(四幅)。
完成的創作作品尺寸需符合上述條件之一。
(1)論文字數3500~5000字。
(2)參考文獻5篇以上。
(3)翻譯外文資料不做要求。
(五)醫學類畢業論文
醫學類畢業論文可為理論性論文、調查報告等。鼓勵學生運用學習的專業理論知識去解釋、解決社會生活或本人實際工作中的問題,撰寫“研究型”畢業論文。如果學生具有研究條件,所選題目具有實際價值,也可寫成“理論型”畢業論文,即對有一定價值的理論問題進行探討、質疑、釋疑、論證等,側重于學術研究。具體工作量要求如下:
(1)論文正文內容撰寫字數不少于6000字。
(2)參考文獻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為外文。
(3)把所撰寫的論文縮寫為1000字的摘要并譯成外文。
第十六條? 撰寫規范
畢業設計(論文)文本一般由題目、中英文摘要、關鍵詞、目錄、正文、參考文獻、致謝、注釋、附錄幾部分構成,各部分具體要求參見《華北理工大學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要求》
第五章? 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
第十七條? 各學院要在畢業設計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各學院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5–7人,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由各學院答辯委員會組織。各專業根據需要組成若干答辯小組,答辯小組由至少由5人組成(不包括秘書),設組長1人,秘書1人。答辯小組具體負責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答辯委員會及答辯小組成員必須由講師以上職稱的人員(或相當職稱的科技人員)擔任,答辯小組成員名單由學院答辯委員會審批。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建議采用“回避制”。即指導教師不參加對自己指導學生的答辯工作。
第十八條? 答辯委員會的職能包括審定學生畢業答辯資格、公布答辯時間、地點和答辯學生姓名一覽表;組織全院答辯工作;審查畢業設計(論文)成績的評定;根據工作需要聘請校外專家參加答辯。
第十九條? 學生答辯資格審查與二次答辯
在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前,各學院應根據畢業設計(論文)答辯資格審查要求對學生答辯資格進行審查,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取消其答辯資格,直接進入二次答辯:
(一)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計超過畢業設計(論文)時間的1/3以上者;
(二)有重大違規、違紀事件發生;
(三)有抄襲行為[畢業設計(論文)中總相似比大于等于30%內容抄自其他資料即為抄襲];
(四)畢業設計(論文)材料未按時、全部在畢業設計(論文)信息化管理系統內交齊;
(五)未通過學校組織的匿名評審;
(六)未完成所規定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且平時成績(為指導教師對學生在畢業設計環節的工作態度和工作質量的評價成績)和成果成績(為指導教師和同行評閱人對成果質量的評價成績)不及格者。
第二十條? 答辯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答辯小組組長宣布畢業設計(論文)答辯開始,宣布答辯小組成員名單。
(二)答辯人報告畢業設計說明書、畢業論文主要內容。
(三)答辯小組成員提問,答辯人就所提問題進行回答。答辯提問的內容應是與題目相關的理論和實踐知識,力求全面考核學生的實際水平,評審答辯中的任何內部意見和看法都不得向外泄露。
(四)答辯結束后,答辯小組根據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及答辯情況等確定成績,填寫《華北理工大學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分表之三》,并由秘書統計成績,寫出評語。
第六章? 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
第二十一條? 采用百分制評定成績,按五級記分制統計:優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及以下)。其中優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內,良好的比例控制在30%以內,其余為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第二十二條? 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應從學生工作態度、工作質量、成果質量、答辯質量四方面,由指導教師、成果評閱人、答辯小組綜合評定。指導教師評分針對工作態度、工作質量和成果質量,評閱人評分針對成果質量,答辯小組評分針對成果質量和答辯質量,分別評定成績。采用結構分評定總成績:由指導教師、評閱人和答辯小組的評分組成,三部分的比例為40%,20%,40%。畢業綜合考核試點專業由指導教師、評閱人、畢業綜合考核和答辯小組的成績組成。各部分比例由試點專業自定。
第二十三條? 指導教師、評閱人和答辯委員會成員對學生的畢業設計或論文進行成績評定時,要求做到實事求是,不要從印象出發,更不要以指導教師的聲望作為評定該學生成績的依據;對學生的獨立工作能力、科學態度和工作作風,應予以充分的注意;評分時既要看學生上交的材料,也應考慮學生在畢業設計、論文進行過程及答辯過程中的表現。
第二十四條? 評分標準
(一)優秀(90~100):
1.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期間,工作刻苦努力,態度認真,遵守各項紀律,表現出色。
2.能按時、全面、獨立地完成與畢業設計(論文)有關的各項任務,表現出較強的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論文立論正確,理論分析透徹,解決問題方案恰當,結論正確,并且有一定創見性,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或較大的實用價值。
4.論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確,語言表達準確,結構嚴謹,條理清楚,邏輯性強,書寫工整。
5.論文寫作格式規范。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規范,能夠執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據搜集得當,實驗或計算結論準確可靠,能夠正確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答辯時,能夠簡明、正確地闡述論文的主要內容,能夠準確深入地回答主要問題,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二)良好(80~89分):
1.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期間,工作努力,態度認真,遵守各項紀律,表現良好。
2.能按時、全面、獨立地完成與畢業設計(論文)有關的各項任務;具有一定的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論文立論正確,理論分析比較透徹,解決問題方案實用,結論正確。
4.論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確,語言表達準確,結構嚴謹,條理清楚,書寫工整。
5.論文寫作格式規范,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規范,能夠執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據搜集得當,實驗或計算結論準確,能夠正確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答辯時,能夠簡明正確地闡述論文的主要內容,能夠準確地回答主要問題,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三)中等(70~79):
1.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期間,工作努力,態度比較認真,遵守各項紀律,表現一般。
2.能按時、全面、獨立地完成與畢業設計(論文)有關的各項任務;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一般。
3.論文立論正確,理論分析無原則性錯誤,解決問題方案比較實用,結論正確。
4.論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確,語句通順,條理比較清楚,書寫比較工整。
5.論文寫作格式規范,符合有關規定。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規范,能夠執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據搜集得當,實驗或計算結論基本準確,能夠正確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答辯時,能夠闡述論文的主要內容,能夠比較正確地回答主要問題。
(四)及格(60~69):
1.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期間,基本遵守各項紀律,表現一般。
2.能夠在教師指導下,按時和全面地完成與畢業設計(論文)有關的各項任務。
3.論文立論正確,理論分析無原則性錯誤,解決問題的方案有一定的參考價值,結論基本正確。
4.論文中使用的概念基本正確,語句通順,條理較清楚,書寫較工整。
5.論文寫作格式基本規范,基本符合有關規定。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基本規范,基本能夠執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據搜集得當,實驗或計算結論基本準確,能夠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答辯時,能夠闡述論文的主要內容,經答辯教師啟發,能夠回答主要問題。
(五)不及格(59分及以下,同時具備以下三條或三條以上者):
1.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期間,態度不夠認真,有違反紀律的行為。
2.在教師指導下,仍不能按時和全面地完成與畢業設計(論文)有關的各項任務。
3.畢業論文中,理論分析有原則性錯誤,或結論不正確。
4.論文寫作格式不規范,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確之處,書寫不工整。
5.論文寫作格式不規范,不符合有關規定。論文中的圖表、設計中的圖紙在書寫和制作上不規范,不能夠執行國家有關標準。
6.原始數據搜集不得當,計算結論不準確,不能正確使用計算機進行研究工作。
7.在論文答辯時,不能正確闡述論文的主要內容,經答辯教師啟發,仍不能正確地回答各種問題。
第七章? 畢業設計(論文)過程檢查
第二十五條? 指導教師、各級教學組織和教學督導機構均對畢業設計(論文)教學檢查工作負有責任。原則上,指導教師負責全查,各級教學組織和教學督導機構負責抽查。學院負責制定本院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工作安排,其中包括畢業設計(論文)階段教學檢查的日程計劃,通過信息系統上報教務處。教務處負責匯總各學院畢業設計(論文)日程計劃并在教學信息系統發布通報,供各級教學督導機構制定檢查、督導日程計劃。
第二十六條? 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過程中,應進行開題檢查、中期檢查、結題驗收及日常檢查工作。
(一)開題檢查
由各教學單位組織開題報告會,檢查每個學生的開題準備情況。主要內容有:
1.檢查學生的開題報告、文獻綜述和方案論證,判斷是否已充分理解課題的內容和要求。
2.進度計劃是否切實可行。
3.是否具備畢業設計(論文)所需的全部資料、材料、儀器、設備等條件。
(二)中期檢查
中期檢查在畢業設計(論文)中間進行,檢查結果應記錄下來,作為最終評判考核的依據之一。中期檢查的內容為:
1.學生是否按計劃完成規定的工作,所遇到的困難能否克服。
2.學生在設計或論文撰寫工作期間的表現。
3.教師是否負責。
4.學院(系)的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學院(系)是否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解決和整改。
(三)結題驗收
結題驗收在實驗或設計工作完成后,設計說明書或論文撰寫前由指導教師組織進行,檢查要點為:
1.仔細審查學生的設計圖紙是否規范,結構是否合理,試驗數據是否完整可靠。
2.在試驗現場檢查試驗結果或試驗演示操作,檢查計算機程序(軟件)的實際運行情況。
3.論文的基本觀點是否正確。
4.論文所用的數據資料是否真實可靠。
5.檢查學生是否按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結題驗收未通過的學生要限期整改,進行第二次結題驗收。
(四)日常檢查
在畢業設計(論文)期間,各系應每兩周進行一次日常檢查,由指導教師匯報學生的工作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
(五)教學督導檢查
學校教學督導委員會負責對學院畢業設計(論文)開題檢查、中期檢查、畢業答辯及二次答辯進行督導評價。教學督導對全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度和階段成果質量向各級反饋。
第八章? 畢業設計(論文)管理工作評價
第二十七條? 畢業設計(論文)管理工作評價是學校針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質量進行檢查的重要手段,也是進行教學質量監控的重要途徑。通過評價,鑒定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的層次和水平,肯定工作成果,發現存在問題,提出改進畢業設計(論文)管理工作的方案與措施,從而達到提高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的目的。
第二十八條? 學院每學年要進行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的自評工作,學校每兩年開展一次校級評價工作。畢業設計(論文)管理工作參照《華北理工大學畢業設計(論文)管理工作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評價,質量參照各學院所制定畢業設計質量評價標準和畢業論文質量評價標準進行評價。
第二十九條? 學院評價由各學院組織實施,由院長、系(部)主任、有關專家等組成學院評價小組。每年從畢業實習(或畢業設計)開始起到畢業答辯結束止。審閱有關的教學文件、實習報告(含社會調查)和實習總結;參加畢業設計(論文)開題及中期檢查;召開師生座談會;參加論文答辯會;檢查畢業設計、論文、作品和學生成績;做出評價結論,提交書面自評報告。
第三十條? 校級評價每兩年評價一次,由教務處組織實施,由主管副校長、教務處長、相關學院院長、專家等組成校級評價組。評價方式為聽取學院主管教學院長的自評匯報,實地考察審閱相關佐證材料。評價結果90~100分為優秀;80~89分為良好;70~79分為中等;60~69分為合格;59分及以下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