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裝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規定
畢業設計(論文)是實現本科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教學環節。畢業設計(論文)在培養大學生探求真理、強化社會意識、進行科學研究基本訓練、提高綜合實踐能力與素質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為加強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學與管理工作,做到職責分明、有章可循,特對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做如下規定。
一、組織領導
第一條? 成立校、院兩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畢業環節工作的領導。
第二條? 校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教學的校長和教務處長及各學院院長、學生處負責人組成。
第三條? 教務處作為校級主管部門負責畢業環節的日常管理工作,學校其他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為畢業環節的正常進行提供必要的條件,共同努力,使畢業環節的各項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不斷提高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具體職責是:
1.統一領導畢業環節工作,對畢業設計(論文)進行宏觀管理,協調解決有關畢業環節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2.制定畢業環節工作有關政策和規定;
3.定期檢查、監督畢業環節工作;
4.協調校內有關部門,為畢業環節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場地、設備、經費等方面的保證;
5.進行畢業環節工作的考核、總結、組織經驗交流、質量監控與評價等工作;
6.評選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并編印《北京服裝學院本科生優秀畢業設計(論文)集》。
第四條? 院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由學術及學科帶頭人、教學院長、院學術委員會成員、教研室主任和教學秘書組成。具體職責是:
1.根據各專業培養目標和教學基本要求,對各專業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工作量、質量(難度、綜合應用)及進度要求做出明確的、實事求是的規定;
2.根據學校的統一部署,擬定本學院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計劃、實施細則和完成計劃的具體措施;
3.按照《北京服裝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程序》組織、落實本院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各項工作,包括:
(1)按有關規定確定指導教師;
(2)審核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組織開展學生選題、開題答辯工作。
(3)檢查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進度和質量;
(4)批準設立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
(5)負責畢業環節經費管理;
(6)負責學生畢業成績管理;
(7)負責畢業設計(論文)的檔案管理。
4.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5.積累和按規定保存畢業設計(論文)資料;
6.組織各專業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選;
7.完成北京服裝學院論文管理系統數據維護工作。
第五條 各專業教研室具體負責組織與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其主要任務是:
1.提出指導教師名單;
2.組織教師對選題進行論證,組織學生開題答辯;
3.提出編寫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的要求;
4.檢查、督促教師加強對學生的指導、教育與考勤等管理工作;
5.隨時檢查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進度和質量;
6.組織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和成績評定;
7.督促教師與學生在北京服裝學院論文管理系統上完成以上工作。
二、選題
第六條? 選題是保證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的重要環節。選題的原則是:
1.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和內容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滿足教學基本要求;應使學生能夠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獲得比較全面的基礎和基本訓練;
2.選題應符合社會發展、科學技術進步的需要,進一步增加與實踐相結合、“真題真做”題目的比例。
3.選題的范圍和難度要適中。在保證達到教學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因材施教,使大多數學生能夠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規定的畢業設計(論文)題目內容,同時又能使少數學習優秀的學生得到更好的培養和鍛煉。對于結合實際較為復雜的課題,在畢業設計(論文)的過程中應能取得階段性的成果;
4.選題應盡量做到具有一定的新穎性、先進性、開拓性,要注重對學生專業知識綜合運用能力的培養;
5.選題來源可為教師或學生的國家級、省部級(市級)、校級課題;教師的橫向課題;也可自選。
6.畢業環節(含畢業實習)時間為十八周,題目可在第七學期向學生公布,在教師指導下采取學生自選與分配相結合的方法,按每個學生的學習能力、志趣等情況確定該生的題目。
第七條 原則上每生一題,獨立完成,課題應具備任務明確、要求具體、難度適當等特點。對于由幾名學生共同完成的課題,必須明確規定每名學生應獨立完成的任務和內容,使每名學生有足夠的工作任務和得到較全面的訓練。
第八條 各學院或專業教研室需組織開題答辯,對課題的可行性、研究內容、思路方法、創新點以及預期結果等方面進行評定。開題未通過的學生,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修改,并由學院或專業教研室再次組織開題答辯。
第九條 畢業設計(論文)題目一經開題確定,不得隨意變動,必須改變題目內容的,需由指導教師申請、學院批準、教務處備案。
三、指導教師(或指導小組)
第十條? 對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學,實行指導教師(或指導小組)負責制。每個指導教師(或指導小組)應對整個畢業設計(論文)階段的教學活動全面負責。充分發揮指導教師的指導作用,是保證提高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的關鍵。
第十一條? 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或指導小組)資格:
1.講師以上(含講師)教師系列職稱者、助理研究員以上(含助理研究員)研究系列職稱者以及高級工程師的工程系列職稱者;
2.獲得碩士學位但未取得講師職稱者,可協助具有指導資格的教師做好指導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
3.獲得博士學位的教師可直接指導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
4.聘請校外專家指導畢業設計(論文)者,必須嚴格審核課題并配備校內教師協助指導。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小組是指由3個或3個以上教師(相近專業的指導教師或由于畢業題目需要有跨學科的指導教師)共同指導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其任務是定期開展活動,研討指導工作中遇到的組織工作問題和具體業務問題。
第十二條? 對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的要求:
1.每名指導教師一屆所指導畢業論文的本科學生人數應不超4人;學生的畢業設計(創作)與畢業論文需由同一名指導老師指導完成,且一屆指導本科學生人數應不超6人,鼓勵有科研課題的教師指導多名學生做畢業設計(論文),但必須做到每人一題;如指導教師數量不足,可由學院申請選用外聘教師。
2.教師應提前做好畢業設計(論文)的準備工作;
3.指導教師在指導工作進行過程中,要身體力行、以身作則,要從德、智、體等方面全面關心學生,做到立德樹人,教書育人,注意對學生全面素質的教育和個性培養。、
4.中期檢查需填寫《北京服裝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中期進展情況檢查表》
5.在畢業環節期間,對學生的指導、檢查和答疑,每周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對每名學生指導不得少于0.5學時;
6.指導教師有責任向有關刊物推薦優秀的畢業設計(論文)。
第十三條? 指導教師的職責:
1.選擇課題,擬定任務書;
2.向學生下達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格式參見《北京服裝學院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分為非藝術類和藝術類。讓學生了解課題的任務、目的、要求及工作內容,指定主要參考資料或參考文獻,指導學生進行總體方案設計、實驗方案和調查方案的選擇。檢查學生的工作進度和質量,及時解答學生提出的有關問題;
3.審查學生的設計作品情況、數據處理結果、理論或實驗分析結論;
4.指導學生正確撰寫畢業論文報告或設計說明書;批改每份畢業設計(論文)的全部資料,并寫出評語;指導學生熟悉答辯過程中應知應會的內容,提高表達能力;
5.客觀評定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并參加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答辯;
6.參與整個畢業設計(論文)過程的學生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
四、學生
第十四條? 畢業設計(論文)對學生的要求:
1.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含實踐環節),取得規定的學分后,方可參加畢業設計(論文);
2.根據本學院本專業公布的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結合自己具體情況進行選題,在選題后必須盡早與指導教師聯系,做好畢業設計(論文)準備工作;
3.應充分認識畢業設計(論文)的目的和重要性,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以高度的責任感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規定的要求、內容、進度,獨立進行設計(論文)研究的全過程,勤于實踐,敢于創新,全面優質地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嚴禁互相抄襲或請他人代做;
4.撰寫畢業設計(論文)時,做到條理清晰,邏輯性強,符合寫作規范,并嚴格按照學校所規定的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編寫要求進行撰寫、打印和裝訂。詳細參見《北京服裝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的規范要求》;
5.學生應定期向指導教師匯報工作進度和進展情況,主動接受檢查和指導;根據指導教師指導情況,按照實際填寫《北京服裝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指導記錄手冊》,每年教務處統一印刷,由學院統一到教務處實踐教學管理科領取。
6.勤儉節約,愛護儀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在畢業設計(論文)期間因不聽從指導,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所造成的自身傷害,應由學生本人負責,造成國家或他人財產損失,或傷害他人者,應由學生本人和其家長承擔經濟或法律責任;
7.畢業設計(論文)的知識產權歸學校所有,未經指導教師同意,學生不得將設計(論文)所涉及的技術內容向外擴散,也不得將設計(論文)寄出發表。畢業設計(論文)結束后,所有的設計(論文)資料,應交回學院作為教學資料保存,學生不得自行帶走;
8.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初稿后,應請指導教師審閱,主動征求意見,認真修改、定稿;
9.畢業設計(論文)相似性檢測:檢測結果“文字復制比”≤ 30%:視為通過檢測,學生可申請答辯;檢測結果“文字復制比”>30%:疑似有抄襲行為,要求學生在指導教師指導下限期修改論文,并進行復檢,復檢后的文字復制比降至30%以內的可申請答辯;復檢后結果仍不合格的,取消答辯資格,成績按不及格處理。
10.畢業設計(論文)答辯:每個學生自述畢業設計(論文)情況,時間一般控制在10~15分鐘之內,提前準備好提綱和作品、圖紙等答辯所需材料。答辯小組成員的提問時間在15分鐘以內。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后,學生應根據答辯專家提出的意見做出必要的修改;
11.學生在畢業環節期間要嚴格遵守學習紀律,有事需請假,不得無故缺席。請假在三天以內的需經指導教師同意,一周以內需經院長批準,缺席時間達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答辯資格,成績按不及格處理。
五、盲審 評閱 答辯與成績的評定
第十五條? 盲審:畢業設計(論文)完成后,學校將按專業隨機抽取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進行盲審,每份畢業設計(論文)由3位盲審專家進行評審,盲審未通過的學生將取消答辯資格。
第十六條? 指導教師評閱:指導教師要認真、全面、仔細地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完成情況、論文的質量與水平、學術水平與創新、能力與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認真的評閱,填寫《北京服裝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評閱意見表》并寫出評語。
第十七條? 專家評閱:由答辯委員會聘請專家或相關教師評閱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填寫《北京服裝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專家評閱意見表》并寫出評語。
第十八條? 答辯: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由各學院負責。各學院按專業組成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下可設若干答辯小組。各學院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應由以下人員組成:學院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成員、該專業方向專家、評閱教師、指導教師等,一般不得少于3~5人,其中一人兼任秘書,負責記錄和整理答辯情況。其主要任務是解決答辯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評定學生畢業答辯的成績并寫出評語,填寫《北京服裝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答辯情況表》。
第十九條? 答辯程序:
1.學生自述畢業設計(論文)情況,時間一般控制在10~15分鐘之內,提前準備好提綱和作品、圖紙等答辯所需材料;
2.答辯學生報告完畢后,答辯小組成員對畢業設計中關鍵性問題進行提問,鑒別學生是否獨立完成任務,并考核學生掌握與畢業設計(論文)密切相關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的程度,考察其分析處理解決問題的能力。提問一般控制在15分鐘以內;
3.依據評分標準,答辯小組集體討論,決定每個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并寫出評語;
4.各專業答辯委員會最終需要協調每個專業學生的最終成績,一般要求獲得優秀學生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優良率不超過45%。對獲得優秀和不及格等級的設計(論文),學院要進行抽檢;
第二十條? 各學院在答辯前應制定出統一的答辯程序和有關答辯場地、人員、紀律等方面規定,并報教務處備案。
第二十一條? 畢業設計(論文)成績的評定:
1.畢業設計(論文)評分標準:參見“藝術類、非藝術類本科畢業設計(論文)評分標準”
2.學生的畢業成績單應注明畢業設計(論文)題目,按百分制進行評分;
3.畢業答辯結束三天內公布成績并在畢業設計(論文)系統內錄入。
4.畢業設計(論文)成績不及格,將取消該生當年申請畢業與學士學位的資格。
六、檢查和管理
第二十二條? 教務處應根據本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在各學院的配合下,組織專家、教師和管理人員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準備、選題、開題、落實、指導、考核、答辯等方面加強階段性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二十三條? 開題檢查。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后第2—3周,由學院組織各專業教研室進行開題檢查。著重檢查教師到崗情況,課題研究條件、安排是否合理,以及學生開題答辯工作。
第二十四條? 中期檢查。畢業設計(論文)開始第9周左右進行畢業環節中期檢查。主要檢查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在指導教師或指導小組自查基礎上,學院可采取隨機檢查或各專業互查的方式檢查不少于二分之一的學生,學院應組織對有問題的課題進行重點檢查。要認真填寫《畢業設計(論文)中期進展情況檢查表》。對不合要求的學生,給予“黃牌”警告并幫助其采取補救措施;及時糾正指導教師在指導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檢查結束后,各學院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要將檢查情況及處理意見形成書面材料上報教務處。教務處負責匯總中期檢查情況并組織交流,提出整改意見。
第二十五條? 為客觀地實事求是地反映畢業生在知識能力(技能)等方面的情況,改進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并規范教學管理,不斷總結新經驗,各院要在畢業環節結束后,及時做好總結。
第二十六條? 各學院要特別重視和加強畢業設計(論文)過程中的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考勤、考紀。學校要保證畢業環節的順利完成,妥善處理好畢業分配與教學工作在進程中的矛盾,努力減少和消除畢業分配對畢業環節的不利影響和沖擊。
七、質量監控及評價
第二十七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學質量是衡量和評價高校教學質量的關鍵要素之一,通過對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質量的監控與評價,鑒定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質量的水平和層次,肯定成果,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方案與措施,從而達到對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質量保障的目的,由教務處統籌組織安排。質量監控通過組織畢業設計(論文)開題、中期和答辯工作檢查,及時預防和糾正不足之處,以便持續改進。質量評價分為畢業設計(論文)質量評價和畢業設計(論文)管理工作評價。畢業設計(論文)質量評價由教務處組織專家對全校畢業設計(論文)按比例進行抽查,并將抽查結果反饋給相關學院。管理工作評價由教務處組織專家及教務處教師等對畢業環節過程管理及存檔資料進行檢查。
八、推優
第二十八條 為了鼓勵學生勤奮學習,勇于進取創新,從每屆畢業生中評選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匯編成冊。本科生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推薦工作由各學院遵循“公平公正.質量優質.重視創新.寧缺毋濫”的原則負責組織實施。嚴格按照各專業答辯委員會初評,學院學術委員會復評,學院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終評的選拔程序推選出高質量,高水平畢業設計(論文),并填寫《北京服裝學院本科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推薦表》,《北京服裝學院本科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推薦匯總表》。各學院推薦名額為本學院應屆畢業生人員的3%,推選的優秀畢業論文名單以及相關材料上報教務處。教務處審核匯總后,將評審結果報學校批準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九條? 優秀論文要求相似性檢測結果不應不超過15%。教務處將對各學院推薦的優秀畢業論文統一進行相似性檢測結果復檢,若其檢測結果超過15%,將取消其評優資格。對評選出的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如發現有剽竊、作假等嚴重問題,或在質量評價環節發現不符合優秀設計(論文)評選條件的,學校將撤消對指導教師及獲獎學生的獎勵。
九、存檔
第三十條? 畢業答辯結束后,各學院應將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統一存入U盤,學院與檔案室保留存檔。
第三十一條? 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資料按《北京服裝學院畢業設計(論文)資料袋》要求準備。畢業設計(論文)資料由學院資料室或安排專人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4年。校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由校檔案室長期保存。
十、其他
第三十二條? 如發現畢業設計(論文)存在學術不端等嚴重問題,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將依據《北京服裝學院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服學院﹝2014﹞100號)撤銷該生學士學位,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