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條例
畢業設計(論文)是人才培養計劃中一個重要的綜合性教學環節。做好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對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具有重要意義。為規范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特制定本條例。
一、目的與要求
畢業設計(論文)的基本教學目的:培養和提高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基本技能,以及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進行科學研究的初步能力;同時培養學生獨立工作能力、創新能力,以及理論聯系實際和嚴謹求實的作風。在畢業設計(論文)中,應根據專業培養目標與要求以及課題的實際情況,有所側重地注重以下幾方面能力的培養:
1.調查研究、中外文獻檢索與閱讀的能力;
2.綜合運用專業理論與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定性、定量相結合的獨立研究與論證的能力;
4.試驗方案的制定,儀器設備的選用、安裝、調試、測試;實驗數據的采集與分析處理的能力;
5.設計、計算與繪圖的能力,使用計算機的能力;
6.邏輯思維與形象思維相結合的文字及口頭表達的能力;
7.撰寫設計說明書或畢業論文的文字表達能力。
二、選題的要求
恰當的選題是搞好畢業設計(論文)的前提。課題的設立或選擇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課題必須符合本專業的培養目標及教學基本要求,體現本專業基本訓練內容,讓學生得到比較全面的鍛煉。
2.課題應盡可能結合生產、科研、實驗室建設和當地經濟建設的實際,促進教學、科研、生產的有機結合。
3.課題應有一定的深度與廣度,工作量必須飽滿,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在規定時間內經過努力能夠完成。
4.課題的選擇應貫徹因材施教的原則。能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與創造性,能促進每個人的知識與能力有較大的提高。
5.課題應力求有益于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理論與技能,有利于培養獨立思考和獨立工作的能力。
6.選題、審題的工作程序及規范化要求
畢業設計(論文)課題一般由指導教師提出報告,說明意義、目的、要求、主要內容、工作難點及實施條件,經系畢業設計領導小組討論審定后,報分管系主任批準。課題確定后,指導教師應認真填寫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任務書中除布置整體工作內容,提供必要的資料、數據外,應提出明確的技術要求和量化的工作要求,包括開題報告或方案論證、外文翻譯、外文摘要及論文(報告)的字數、圖紙、軟硬件的數量及技術指導等,并按畢業設計(論文)各環節擬定工作進度(一般以周為單位),列出部分推薦參考文獻目錄。由多個學生共同參加的項目,必須明確每個參與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應獨立完成的工作內容和要求,以保證每人都受到較全面的訓練,又具有各自的特點。任務書須經教研室主任和系教學主任審查簽字。
7.學生在外單位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可由外單位擬定課題,但審題工作須由教研室按上述要求進行。
選題、審題工作應于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前一學期末(專科各專業可在畢業設計開始前一個月)完成并落實到學生,以便學生及早考慮和準備。任務書應在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前發給學生。同時各系將課題、指導教師及學生的安排情況匯總后,于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前報教務處備案。
任務書一經審定,指導教師原則上不得隨意更改,如確需變更,須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經教研室主任同意,報分管系主任批準后方可執行。
三、畢業設計(論文)的成果要求
1.查閱文獻10篇以上(含教師的推薦文獻,中外文資料不少于一篇),并有不少于2000字的譯文(專科可暫不作譯文要求)。
2.開題報告:包括工作任務分析、調研報告或文獻綜述、方案擬定與分析以及實施計劃等,開題報告須單獨裝訂。
3.中文摘要在250字以內,外文摘要在200個實詞以內(專科可暫不作外文摘要要求)。
4.畢業設計(論文)的字數應達到各專業規定的要求,具體可參照援建高校制定的有關規定。純文科專業一般在0.8-1萬字,其他專業一般在5-8千字。
5.各類課題的具體的要求
(1)工程設計類:機械類專業的學生至少要獨立完成AO圖紙3張(專科生為AO圖紙2紙);電類專業的學生要根據題目的實際情況,獨立或合作完成工程(或科研)項目中的全部或相對獨立的局部設計、安裝,要有較完整的系統電氣原理圖或電氣控制系統圖;其中產品開發類課題應有實物的性能測試報告。其他專業參照執行。
(2)計算機軟件類:計算機專業的學生,獨立完成一個有足夠工作量的應用軟件或較大軟件中的一個模塊,提交程序軟盤和源程序清單、軟件設計及使用說明書、軟件測試分析報告等。
(3)經濟管理類:經濟管理類專業的學生,論文可以是理論性論文、應用軟件或調查報告。其論文形式不能是一些文獻資料的簡單、機械地堆砌,而應是一個有內在聯系的統一體;論點要正確,要有足夠的論據支持論點;要有必要的數據資料及相應的分析;應用軟件應有足夠的編程工作量;理論、觀點、概念表達要明確、清晰,并具有一定的新意。
(4)實驗研究類:以實驗或試驗為主的課題,論文中應有實驗數據、測試結果、數據分析意見與結論,并有改進實驗內容、方法等方面的建議。
在完成上述各類課題的基本要求的基礎上,鼓勵各專業學生對自己感興趣的其它課題進行開發研究,進一步培養自身的動手能力、創新能力。
四、對指導教師的要求
畢業設計(論文)實行指導教師負責制,每個指導教師應對整個畢業設計(論文)階段的教學活動全面負責。
1.指導教師應由講師(或相當職稱)以上有一定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具有初級職稱人員一般不宜獨立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可安排他們協助指導教師工作。指導教師由教研室作出安排,經系分管教學主任批準。
2.在校外做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可由教研室聘請相當于講師(含講師)以上的科研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擔任指導,但應由本專業的指導教師掌握具體要求和進度,協調處理好有關問題。
3.畢業設計(論文)實行指導教師負責制。為確保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每位指導教師所指導的學生,一般在8人以內,文科一般不超過10人。
4.指導教師對學生的指導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時。要嚴格控制指導教師的出差,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出差者,須經系主任批準,并要事先向學生布置好任務或委托他人代為指導。
5.指導教師應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嚴格要求學生。應始終堅持把對學生的培養放在第一位,不允許出現放任自流或把學生單純當作勞動力使用而忽視培養的現象。
6.指導教師要重視對學生獨立工作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應著重啟發引導,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7.指導教師的具體職責
(1)選擇課題,填寫任務書;
(2)審定學生擬定的開題報告,批改譯文及外文摘要;
(3)定期檢查學生的工作進度和質量,及時進行答疑與指導;
(4)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關注學生在工作場所的表現;
(5)指導學生撰寫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說明書;
(6)畢業設計(論文)進入結束階段時,按畢業設計(論文)的規范化要求(見附件)檢查學生完成任務的情況,對學生進行答辯資格預審;
(7)根據學生的工作能力、設計(論文)質量及工作態度寫出評語和評定成績;
(8)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答辯;
(9)收齊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全部資料、成果,審查合格后在資料袋上列出清單,并在答辯前送教研室驗收。
五、對學生的要求
1.努力學習、刻苦鉆研、勇于創新、勤于實踐,同學間要團結協作、相互關心,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書規定的任務。
2.尊敬師長,虛心接受教師及有關工程技術人員的檢查和指導。
3.獨立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實事求是,不弄虛作假,不抄襲別人的成果。凡抄襲者的畢業設計(論文)作不及格論處理。
4.嚴格遵守紀律,在指導教師指定的地點進行畢業設計(論文)。若因事、因病離開,應事先向指導教師和班主任請假,否則按曠課處理。在隨機抽查中有三次缺席者,總評分降低一級。累計曠課達到或超過全過程的1/4者,取消其答辯資格,成績按不及格論處。
畢業設計(論文)成績不及格者不得畢業,只發給“結業證書”。若學生自愿繳費重修,可及時提出申請,經系主任批準,報教務處辦理重修手續,并安排在下一屆畢業設計(論文)期間進行。
5.節約材料,愛護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離開工作現場時必須及時關閉電源、水源。
6.注意整潔衛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
7.畢業設計(論文)的成果、資料,應及時交指導教師收存,學生不得擅自帶離學校。經指導教師推薦后,可作為論文發表。
六、答辯的要求
1.畢業設計(論文)完成以后,各教研室應按畢業設計(論文)的規范化要求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后方能進入答辯。每個畢業生都必須進行答辯。
2.各系成立答辯委員會,成員由一名系領導及有關教研室主任組成。答辯委員會下設若干答辯小組,每組人數以3~5名為宜。成員可以是本專業或本系教師,也可以是外系教師。如需請校外人員參加,須經主管院領導批準。
3.畢業設計(論文)應由答辯小組一名或一名以上教師(指導教師不承擔所指導學生的論文評閱與答辯工作)詳細評閱,寫出書面評閱意見后,根據課題涉及的內容和要求,以有關基本概念、基本理論為依據,擬定出在難度上有不同層次的問題,供答辯中選用提問。
4.答辯時間,一般控制在學生單獨為講解10~15分鐘,教師提問與學生答辯為15分鐘左右。
5.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評定,須經學生本人申請,指導教師或評閱教師推薦,在全系范圍內進行大組答辯,根據答辯情況確定學生成績。各系也可根據具體情況組織典型答辯。
6.院教務處、督導組可視畢業設計過程情況,組織全院性的典型和公開答辯。
七、成績評定要求
1.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評定,應以學生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業務水平、工作態度、設計說明書(論文)和圖紙、實物的質量以及答辯情況為依據。
2.畢業設計(論文)成績采用五級記分制(即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成績的評定由三個部分組成:指導教師(占40%)、評閱教師(占20%)和答辯組(占40%)分別評定成績(其中答辯成績以無記名投票確定),再分別折算后求和。
3.成績的評定必須堅持標準,從嚴要求。“優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5%左右,嚴格區分“良好”、“中等”與“及格”的界限,對工作態度差、達不到畢業設計要求的學生,應評為“不及格”。
4.評分標準
優秀:能圓滿地完成課題任務,并在某些方面有獨特的見解或創新,其成果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使用價值;設計說明書(論文)內容完整、論證詳盡、計算正確、層次分明;說明書(論文)書寫規范,圖紙符合要求且質量高;完成的軟、硬件達到甚至優于規定的性能指標要求;獨立工作能力強,工作態度認真,作風嚴謹;答辯時概念清楚,回答問題正確。
良好:能較好地完成課題任務;設計說明書(論文)完整,計算及論證基本正確;說明書(論文)書寫較規范,圖紙符合要求且質量較高;完成的軟、硬件基本達到規定性能指標要求;有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認真,作風嚴謹;答辯時概念較清楚,回答問題基本正確。
中等:完成課題任務;設計說明書(論文)內容基本完整,計算及論證無原則性錯誤;說明書(論文)的書寫規范,圖紙質量一般;完成的軟、硬件尚能達到規定的性能指標要求;有一定的獨立工作能力,工作表現較好;答辯時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問題,且基本正確。
及格:基本完成課題任務;設計說明書(論文)質量一般,無大的原則性錯誤;說明書(論文)的書寫不夠規范,圖紙不夠完整;完成的軟、硬件性能較差;答辯時講述不夠清楚,對任務涉及的問題基本上能夠回答,雖有錯誤,但不是重大原則性錯誤。
不及格:沒有完成課題任務;設計說明書(論文)中有重大原則性錯誤;說明書、圖紙質量較差;完成的軟、硬件性能差;答辯時概念不清。
5.待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在全部評出后,經各系畢業設計領導小組審定,系主任批準,報教務處備案。成績評定超出控制比例的,應說明原因,并經教務處認可,院畢業設計(論文)檢查組將對其進行重點檢查。
八、畢業設計(論文)過程管理的要求
畢業設計(論文)過程管理,主要包括以下環節:
1.畢業設計(論文)動員
各系在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前,必須進行有系、教研室領導、班主任、全體指導教師及學生參加的畢業設計(論文)動員,組織學習院制定的《宿遷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條例》,明確各項要求。
2.畢業設計(論文)檢查
檢查分前、中、后三階段進行,由各系負責組織并落實。學院成立由教務處、督導組組成的院畢業設計(論文)檢查組,對有關工作進行監控和抽查。
(1)前期:著重檢查指導教師到崗情況,課題所必需的條件是否具備,課題安排是否合理,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是否下達到每個學生,有無開題報告。
(2)中期:組織畢業設計(論文)中期檢查。著重檢查學風、工作進度、工作量飽滿程度、教師指導情況及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決。各系應有書面檢查記錄,并將檢查情況及處理意見向院檢查組匯報。教務處通過不同方式了解各系中期檢查情況,協助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教師可通過中期檢查,學生進行階段考核,填寫《畢業設計(論文)中期檢查表》,寫出考核評語。考核結束后,將表現優秀及表現較差的學生名單報系,據此作為優秀成績評定的參考以及重點質量審查的對象。院檢查組將根據抽查的情況,將表現優秀及表現較差的學生名單轉告各系,作為重點答辯的對象。
(3)后期:在答辯前,一方面要著重對學生進行答辯資格審查,根據任務書及畢業設計(論文)規范化要求,檢查學生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組織對畢業設計(論文)文字材料的檢查以及軟、硬件成果的驗收;另一方面要檢查指導教師及評閱教師對“畢業設計(論文)評語”的填寫情況。
答辯結束后,各系須審查成績評定情況,并在規定時間內送交教務處。教務處接到成績登記表后,再次審查成績分布情況,若基本符合“條例”有關規定的,即予以確認,否則,應退回有關系,作出調整。教務處同時列出隨機抽查的學生名單,各系須將被抽查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以及有關材料收齊后,送交教務處,教務處將組織專家進行檢查。
3.畢業設計(論文)的總結、歸檔工作
(1)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結束后,各系必須進行書面總結。總結的內容包括:畢業設計(論文)基本情況統計、執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條例情況以及對工作條例的意見和建議,有關提高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的做法,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等。總結報告于暑假后開學第一周內交送教務處。
(2)經評議后,各專業組推薦1~2篇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詳細摘要(3000字左右,打印稿),于暑假后開學一個月內交送教務處匯編。
(3)畢業設計(論文)的資料由各系保存。資料包括:
①畢業設計(論文)文本;
a.畢業設計(論文)封面,b.畢業設計(論文)中外文摘要、關鍵詞,c.畢業設計(論文)目錄,d.前言,e.正文,f.結論,g.參考文獻,h.符號說明等。
②任務書;
③開題報告(含文獻綜述);
④外文資料及譯文;
⑤成績評定表;
⑥答辯記錄表;
⑦中期檢查表;
⑧畢業設計(論文)及圖紙,軟、硬件成果等。
本條例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