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師范大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暫行辦法
為了推動我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發展,提高我校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激勵導師和研究生的創新熱情,同時也為我校參加省級和國家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做好準備工作,特制定本。
一、評選原則
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遵循科學公正、注重創新、嚴格篩選、寧缺勿濫的原則進行。
二、評選標準
1.論文選題著眼于本學科及相關領域前沿問題或重要現實問題,具有較高的理論意義或實用價值。
2.論文在理論或方法上有較大的創新,創造性地解決了本學科的重要問題,取得突破性成果或探索了有價值的現象、規律,提出了新見解、新方法,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或應用前景。
3.論文形式規范,材料翔實,推理嚴密,行文流暢,表達準確,能反映學位論文作者系統深入或較為寬廣的專業知識和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
4.有一定數量的學術論文在本學科重要學術期刊上發表或被權威檢索收錄,或出版高水平的學術專著,或獲得較高級別學術獎勵等。
5.參加評選的學位論文應以中文或中外文雙語撰寫,論文答辯成績為優秀。
三、評選范圍和時間
評選工作每年進行一次,評選對象主要為當年碩士學位獲得者的非涉密學位論文。評選工作在每年的5、6月份進行。
四、評選程序
1.學校根據當年申請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人數,按照不超過30%的比例,向各培養單位下達推薦校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指標。
2.各培養單位按照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標準,根據學位論文評閱結果、答辯委員會表決結果和在校期間發表與學位論文相關的學術論文等情況,進行校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初選和推薦工作,確保所推薦優秀學位論文的質量。
3.初選結果報校學位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公示后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批準發文。對評選出的優秀論文,學校將頒發“湖北師范大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和“湖北師范大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榮譽證書,并給予相應獎勵。
4.國家和省評選優秀學位論文時,學校將根據下達的名額,在校優秀碩士學位論文中進行選拔推薦。
五、其它事項
1.我校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及向上級推薦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工作,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領導下,由研究生學院負責組織進行。
2.在學位論文學術不端檢測中,初檢“全文文字復制比”超過30%,或者在學位論文評閱環節,專家評閱意見存在C或D等級的,原則上不能參加各級優秀論文評選。
3.涉密學位論文在解密前不能參加優秀學位論文等有關獎項評選。
4.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入選名單須進行公示。任何單位或個人,如發現入選論文存在剽竊、作假或論文的主要研究結論不能成立等嚴重問題,可在入選論文名單公布之日起7日內,以書面方式向研究生學院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書面材料應包括異議論文的題目、作者姓名、異議內容,支持異議的具體證據或科學依據,以及提出異議者的真實姓名、聯系電話等。研究生學院負責處理異議,并對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給予嚴格保密。
5.對已獲獎的論文,如發現有剽竊、作假或主要研究結論不能成立等問題,一經查實,取消“湖北師范大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稱號并予以公布,對已授予的碩士學位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本辦法由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