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學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管理辦法
畢業設計(論文)是培養學生科研技能、實踐能力、開展綜合訓練的重要教學環節,是教育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的重要體現。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是衡量學校教學水平、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依據。為進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質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畢業設計(論文)目的和要求
第一條? 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的基本教學目標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初步進行科學研究的能力,培養優良的科學品質和探求真理的科學精神,提高職業素養和綜合素質。
第二條? 畢業設計(論文)應圍繞人才培養目標和專業定位,注意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融會貫通,注重科技論文寫作、技術經濟分析、試驗和計算、設計和策劃、創新創業等能力的培養。
第二章? 畢業設計(論文)選題
第三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應符合培養目標,確保達到該專業畢業設計(論文)的基本要求:
1.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的范圍應符合學生在校所學理論知識和實踐技能的實際情況,盡可能反映現代科學技術發展水平。畢業設計選題要注重課題的實用性與科學性,畢業論文的選題應注重其理論意義或實際價值。課題應盡可能與工程實際、科學研究、實驗實訓、創新創業等項目結合,促進教學、科研、生產的有機結合。
2.畢業設計(論文)選題原則上應一人一題,每個題目都必須有充分的資料、文獻、數據和規范等依據。同一題目多人合作完成的,參與的學生應有合理明確分工,一題多方案的需有明確區分度。題目難易要適當,分量要合適,過程要完整。
3.畢業設計(論文)選題提倡各專業互相結合,鼓勵不同專業的教師學生協同完成學科交叉領域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開闊學生眼界,促進學科間的相互滲透。
第四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備選課題由指導教師通過系(教研室)討論提出,學院對畢業設計(論文)的備選課題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向學生公布,由學生和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進行雙向選擇確定。課題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變更,須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經學院主管教學院長批準方可執行。
第三章? 畢業設計(論文)指導與檢查
第五條? 各學院選派有實踐經驗的講師(工程師)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教師,大力提倡建立校內外指導教師相結合、以校內教師為主體的指導教師隊伍。每位指導教師同時指導學生原則上不超過8名。
第六條? 指導教師應認真填寫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指導書等資料,同時報學院備案。按照學校要求進行指導、答疑和檢查等工作;指導、督促學生按時高質量地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注重培養學生的誠信意識、探求真理的科學精神及優良的科學品質。
第七條? 學校教務處重點組織開題、中期、答辯三個階段的教學檢查和抽查。學校教學督導委員會、各學院教學督導組開展對畢業設計(論文)的全過程督導。各學院要按照我校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檢查細則(見附件)的要求,結合各專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學院畢業設計(論文)管理工作規定,明確提出畢業設計(論文)重復率、成果形式等具體質量要求。每年應根據專業發展實際,及時修訂學院管理文件并報教務處備案。注意加強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學生的管理與指導,確保畢業設計(論文)質量。
第四章? 畢業設計(論文)答辯
第八條? 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由學院具體組織實施。學院應成立答辯委員會和答辯小組,原則上指導教師應回避本人指導學生的答辯過程。
第九條? 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果必須經指導教師和評閱教師共同審閱,并出具書面評閱意見,由學院負責審核學生的答辯資格;不能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的學生根據學院相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 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與材料歸檔
第十條? 畢業設計報告(論文)成績評定采用五級記分制(即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成績組成至少包括指導教師、評閱教師和答辯小組三部分成績,各學院可以根據各專業特點自行設置成績組成權重,并將成績評定辦法報教務處備案。
第十一條? 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比例不超過5%(含);“及格”和“不及格”成績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含),其它成績比例由學院自行規定,須符合正態分布規律。
第十二條? 畢業設計(論文)及有關資料由學院負責長期保管,保管期不少于五年。畢業設計(論文)知識產權歸學校所有。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經2016年12月22日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自通過之日起開始實行,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