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師范大學關于進一步加強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管理工作的規定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通知》(教辦高[2004]14號)精神,加強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管理,規范畢業論文(設計)過程,提高畢業論文(設計)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一、目的和要求
(一)目的
畢業論文(設計)是應屆本科畢業生在畢業前所撰寫的學位論文,表明作者在科學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果和新見解,反映作者具有的科研能力和學識水平。畢業論文(設計)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重要實踐教學環節,通過畢業論文(設計)要達到以下目的:
1、培養學生嚴肅認真的科學態度和求實的工作作風,形成正確的世界觀,掌握科學的方法論。
2、培養學生良好的協作精神、創新意識、創新能力以及獲取新知識的能力。
3、訓練與提高學生查閱中、外文獻資料,運用各種工具搜集、整理與分析所需的文獻資料;閱讀、翻譯本專業外文資料和根據研究課題進行科學實驗和工程(工藝)設計的能力;以及在實驗研究和各類數據處理能力、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論文撰寫能力等諸方面得以訓練和提高。
4、使學生受到一次完整的科學研究基本過程訓練,培養學生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業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和團結協作能力,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獨立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使學生在知識、能力和素質方面得到綜合訓練、轉化和提高。
(二)要求
1、在畢業論文(設計)選題與寫作中,要注意適應21世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注意理論結合實際,充分體現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要特別強調對學生創新精神的培養,注意提高其科研能力,既要遵循科學研究的一般規律,又要符合本科教學的基本要求。
2、畢業論文(設計)要具有學術性,要按照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確定具體研究領域,進行專門、系統的研究,并表述其研究成果。
3、畢業論文(設計)要具有科學性,要求作者的論述系統完整,不能零碎和片面,做到首尾一貫而不能前后矛盾,實事求是而不能主觀臆造。
4、畢業論文(設計)應做到觀點正確、論據充分、推理嚴密、計算準確;層次分明、條理清楚、語言簡練;有必要的相關資料、圖表等。
5、畢業論文(設計)必須參閱一定量的文獻資料,并在論文中反映出來。
二、組織管理
(一)各院(系)成立“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指導組”,主管教學的院長(主任)任組長,院(系)學術委員會委員、院(系)教學委員會委員、各教研室主任和院教學秘書任組員?!氨究飘厴I論文(設計)指導組”負責本院(系)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總體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對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指導文件和精神,結合院(系)實際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定,做好各專業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計劃和時間安排。
2、做好畢業論文(設計)工作動員,并向學生介紹相關學科、專業的情況,以及擬指導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教師的研究方向和擬指導學生的人數。
3、負責協調和處理畢業論文(設計)過程中的有關問題,進行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宏觀指導,為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保證。
4、匯總畢業論文(設計)題目,組織、協調學生的選題工作。
5、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檢查各專業畢業論文(設計)過程的進展情況。
6、負責畢業論文(設計)成績的填報和畢業論文(設計)歸檔工作。
7、組織各教研室對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考核、總結、評估等。
(二)各教研室負責對畢業論文(設計)全過程的具體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1、確定指導教師、審核畢業論文(設計)的題目。
2、統一安排、布置本教研室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組織落實本教研室畢業論文(設計)的具體實施工作。
3、組成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小組,成員由本教研室3-4名指導教師組成,另設秘書一名(可由成員兼任);確定名單后于答辯前3天上報院(系)。
4、組織本教研室畢業論文(設計)評審答辯,總結本教研室畢業論文(設計)工作。
5、負責學生畢業論文(設計)及有關材料的驗收并上交院(系)。
(三)各院(系)成立“本科畢業論文(設計)質量監督小組”,負責督促、檢查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進展情況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質量監督小組可由“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指導組”兼任,或由院(系)另安排人選擔任。質量監督小組負責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監督和論文進展情況的檢查,協調處理學生畢業論文(設計)中的問題。同時在各教研室的協助下認真完成《河南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各階段指標體系》(附件2)的填寫,并在規定時間內將表格交教務處實踐教學科。
1、定期檢查。前期:著重檢查指導教師到崗情況,課題安排、選題等工作的落實和進展情況。中期:著重檢查學生的學習態度、工作進展、教師指導情況及畢業論文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采取措施及時解決,督促學生與指導教師如實填寫《河南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中期檢查表》。后期:根據畢業論文(設計)的要求,檢查學生課題完成情況,并對學生進行答辯資格審查。
2、不定期抽查。學生做論文期間,院(系)質量監督小組應組織不定期抽查。主要抽查論文進展情況,旨在促進論文工作的順利進行。
3、對定期檢查或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如學生態度極不認真、長期缺勤或怠工等),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并作為論文綜合評定的一個主要依據。
三、對學生的要求
1、學生可根據自己的意愿選擇課題和指導教師,同時也要接受老師的選擇;在不能滿足意愿時,要服從院(系)的調整和安排。
2、按照畢業論文(設計)任務的要求,在教師指導下獨立完成畢業論文(設計)中的各項工作。畢業論文(設計)進行中應及時向指導教師匯報自己的工作進展情況,虛心接受指導教師的指導。學生應努力學習、刻苦鉆研、勤于實踐、勇于創新,通過畢業論文(設計)工作,著力培養和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培養獨立工作的能力。
3、學生在調研或實驗時,要嚴格遵守學校、院(系)及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校外進行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要遵守所在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愛護儀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4、進行畢業論文(設計)期間,學生一般不準請假,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時,病假要有醫院證明,事假要經指導教師同意,并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在校外進行畢業論文(設計)的學生,應遵守有關單位的作息時間。學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計超過畢業論文(設計)時間 1/3 以上者,取消答辯資格,不予評定成績。
5、學生必須按時獨立完成畢業論文(設計)工作,嚴格遵循科學研究規律,遵守科研道德,不得弄虛作假,剽竊、抄襲他人的成果,虛構編造實驗數據和社會調查資料等,一經發現,一律按作弊論處,其畢業論文(設計)成績為不及格。
6、學生應按畢業論文(設計)規范撰寫論文,交由指導教師評閱,在取得資格后參加論文答辯。
7、以畢業論文(設計)研究內容為基礎撰寫的論文被學術刊物正式錄用,若學生是第一或第二作者,原則上該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獲得本專業優秀論文(設計)。
8、參加答辯的學生應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事先寫出書面的答辯提綱,內容包括:課題研究的主要內容和成果、結論,研究的主要方法與手段,所采用的資料文獻及對論文的自我評價。
9、畢業論文(設計)的實驗記錄及其它資料應及時交指導教師收存,學生不得擅自帶離學校。
10、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畢業論文(設計)或缺勤超過 1/3 的學生必須重修。
四、過程要求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一般要經過選題、收集資料、開題報告、進行科學實驗、編寫論文提綱、撰寫初稿、修改、定稿等幾個階段,要求指導教師與學生經常進行交流,逐層次地對學生進行論文寫作的基礎性訓練,使學生掌握學術論文寫作的基本方法,培養其學術研究的素養,進行創新能力的訓練。
(一) 選題
1、畢業論文(設計)選題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滿足教學基本要求,體現本專業基本訓練的內容,體現教學、科學研究和生產實踐相結合的原則。畢業論文(設計)選題要有利于鞏固、深化和擴充學生所學知識,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合作精神和獨立工作能力,有利于學生得到全面的訓練,達到培養目標的要求。
2、畢業論文(設計)的選題應具有開拓性和創新性,論文類型不能過于單一,應用型、調查研究型、理論探討型的題目均應占一定的比例,且有一定的深度和廣度。畢業論文(設計)的選題應從各專業的培養目標出發,選題應盡可能結合社會實踐、生產、教學、科研、實驗室建設等任務,以促進學、研、產的有機結合,增加課題的應用價值。
3、鼓勵不同專業(學科)互相結合,擴大學生知識面,實現學科間相互滲透,可以根據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跨專業 (學科) 進行選題。提倡不同專業領域、不同學科教師互相合作,共同參與畢業論文(設計)的指導工作。對于學生提出的富有創新和實際意義的自擬課題,經組織專家論證后,可以作為畢業論文(設計)選題。
4、選題的深度、廣度和難度要適當,內容既要結合實際有一定的探索性,又要貫徹“少而精”的原則,工作量不宜過大,應以中、小型課題為主,以保證學生在一定的時間內,經過努力能基本完成所選擇課題的任務,對于結合生產和科研實際的較為復雜的課題,要求能夠取得階段性的成果。
5、各院(系)要對學生論文選題做動員、介紹,根據學生的情況和教師的指導力量合理安排課題。院(系)“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指導組”負責畢業論文(設計)的選題工作,要及時向學生公布課題題目,學生根據自己的情況和興趣,申報選擇意向。
6、畢業論文(設計)的選題堅持一人一題。指導教師不僅要使學生了解整個課題的情況,更要使每個學生明確需獨立完成的任務和應撰寫的論文。
7、畢業論文(設計)選題采取學生、教師雙向選擇與院(系)分配相結合的辦法,論文題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二)資料收集與任務書填寫
占有豐富的資料是寫出高質量論文的基礎,這就要求學生在畢業論文(設計)寫作之前廣泛收集與論文有關的資料,了解學術界對自己要研究問題的研究程度,避免低水平重復基礎性工作,避免侵犯別人的知識產權。
指導教師在學生收集資料和科學實驗的過程中應對學生多加指導,使學生掌握各種收集資料和科學實驗的方法,為學生提供必要的參考書目和實驗條件。
《河南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任務書》是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委員會(小組)對學生答辯資格審查的依據材料之一,應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由學生認真查閱與課題研究相關的文獻資料,進行必要的調研和分析后填寫。
(三)進行科學實驗
在指導教師的安排、指導下,學生嚴格按照開題報告中提交的方案進行科學實驗。即在實驗過程中,應按照開題報告中提交的研究內容、研究材料和方法等進行。實驗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與指導教師溝通,以取得教師的指導。如遇到不可預測的因素需要小范圍調整實驗項目,須經指導教師同意并報院(系)“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指導組”審查,審查通過后方可進行調整。
實驗過程、結果應有詳細的記錄,院(系)“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指導組”將不定期抽查實驗記錄。實驗記錄將作為畢業論文(設計)資格審查重要材料之一。
(四)編寫提綱
各院(系)要根據自己專業的特點制定關于提綱和論文撰寫的時間安排和各環節的要求,教師要規定時間與學生見面,對其寫作進行指導。學生如不按照學校的要求而提交論文的,不能參加論文答辯,不能獲得相應學分。畢業論文(設計)應在指導教師指導下認真反復修改,不得一次定稿。
五、答辯及成績評定
(一)答辯的組織與管理
各教研室組成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小組,小組由3-5名成員組成,由指定的組長全面負責畢業生論文答辯工作。
畢業論文(設計)的成績評定采用五級制,由答辯小組對各指導教師評定的成績進行審定來確定最終成績。凡未經答辯的論文都不得給予成績。
(二)答辯資格
在答辯前 3 天,指導教師應將所指導學生畢業論文(設計)交答辯小組審閱,答辯小組負責對學生的答辯資格進行審查,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答辯:
1、剽竊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論文者;
2、弄虛作假,虛構編造實驗數據者;
3、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安全規定且造成嚴重后果或有其他嚴重違紀行為,造成惡劣影響者;
4、未完成畢業論文(設計)者;
5、工作量明顯不足或未完成規定任務最低限度要求者;
6、參加畢業論文(設計)的實際時間少于規定時間三分之二者;
7、論文存在較大錯誤,經指導教師指出而未修改者;
8、雖完成畢業論文(設計),但未經指導教師同意者;
9、畢業論文(設計)撰寫不符合規范要求者;
10、論文內容與其他同學雷同者。
屬于情況 1,2 者以作弊論處,論文成績記為不及格;屬于情況 1-3 者必須重修;屬于情況 4-6 者必須繼續論文工作,如果有明顯改進,可申請參加下一年級答辯,但最高成績不得超過79分;屬于其它情況者,學生或在規定的時間內修改完成論文再行審核,或繼續論文工作,參加下一年級答辯。
(三)答辯程序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答辯會由各教研室組織,所屬教研室學生參加。學生必須在答辯的前三天提交畢業論文(設計)及有關材料。答辯前,答辯小組成員要仔細閱讀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答辯結束后,答辯小組根據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完成情況、答辯情況和導師給出的評語初步評定畢業論文(設計)成績,交指導組審核。
每位參加畢業論文(設計)答辯的學生,應向答辯小組匯報畢業論文(設計)情況,回答答辯小組成員的提問。
每個學生答辯時間不超過15分鐘,回答問題控制在5分鐘以內。如條件許可答辯應盡量采用多媒體手段。答辯委員會在答辯時,除了對學生畢業論文(設計)內容提出質詢外,還應考核有關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計算方法、實驗方法等。
答辯情況要有專人如實記錄,然后由答辯委員會依據評分標準綜合考核學生的成績,共同商定答辯的分數并填寫對論文的評語。答辯未獲通過的學生可參加下一年級答辯。
一般情況下,答辯實行指導教師回避制度,指導教師不能參與所指導學生的答辯。
(四)成績評定
學生完成畢業論文(設計)后,指導教師應對其進行認真評閱和審查,參照《河南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評分標準》,寫出評語并初步確定學生的成績。
一般情況下優秀(90分及以上)占學生總數的25%(不含因有論文被錄用而自動獲得評優答辯資格的學生),良好(80-89分)占50%,中等(70-79)、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共占25%。對于論文整體質量特別高的班級,院(系)教學委員會報教務處審核批準后可適當提高優秀比例。
六、其他
1、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結束后,各教研室指導教師應將學生畢業論文(設計)資料收齊并交院(系)保存,由教務員依據規定歸檔。
2、各院(系)從每個專業中推薦出3-4篇優秀畢業論文(設計),填寫《河南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審核表》,并將推薦學生名單、論文以及有關資料報送教務處。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將編制成冊,論文及其附件材料由教務處送學校檔案室保存。
3、畢業論文(設計)結束后,學生要向院(系)上交畢業論文(設計)電子稿(論文格式詳見《河南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工作條例(試行)》),由各院(系)匯總后統一刻制成光盤交教務處。
4、未經指導教師同意,學生不得將畢業論文(設計)成果公開發表。建議指導教師及時將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整理成可發表論文,此文可作為院(系)本科教學成果的重要內容。
5、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結束后,各院(系)應依據河南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總結提綱進行書面總結,交教務處備案。
6、學生畢業時畢業論文(設計)不合格者,只發結業證書,不發畢業證書,畢業后一年內回校補做畢業論文(設計),成績合格者方可換發畢業證書。
七、本規定中有關畢業論文(設計)未提及的詳見《河南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工作條例(試行)》(校教字[2004]253號),相關規定與此文相抵觸的一律廢止。
八、附則
1、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開始試行。
2、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