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醫科大學關于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管理規定
畢業設計(論文)是本科培養計劃中的重要環節,是實現教學、科研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的重要結合點。搞好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對于提高學生的綜合能力和全面素質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必須加強指導,認真組織實施。為此特制定本規定。
一、目的與要求
畢業設計(論文)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本學科的基本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進行綜合實踐的基本訓練,旨在提高學生獨立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開發創造能力。
按照培養計劃的要求,結合學校規定,院(系)可以制定符合本專業的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管理細則,明確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應達到的質量標準,建立有效的全面質量管理制度,并報教務處備案。
二、選題原則
恰當的選題是做好畢業設計(論文)的前提。課題的選擇應符合專業教學基本要求,體現教學與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緊密結合的原則,達到綜合訓練的目的。
1. 課題的選擇應體現中、小型為主的原則,即論文(設計)的分量、難度要適當,應使學生在規定時間內經過努力基本能完成全部內容。
2. 課題的選擇要貼近本學科實際,并具有一定學術性。
3. 確保每個學生一個題目。如果多位學生共同參與同一科研項目,每個學生必須有獨立完成的工作內容及相應的要求。歷屆題目不宜雷同。
4. 綜述類課題不宜作為本科畢業設計(論文)課題。
5. 鼓勵不同專業或不同學科之間的相互融合和交叉,鼓勵與本校各個學科的教師和醫院的臨床、科研人員共同參與指導或聯合指導畢業設計(論文)。
三、教學管理
1.集中用于畢業設計(論文)的時間不得少于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周數。
2. 畢業設計(論文)的管理工作由學校和院(系)兩級管理,院(系)由主管教學的院長(系主任)全面負責。
3. 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由院(系)教學委員會負責審定,教學主管領導核準,報教務處備案。畢業設計(論文)課題確定后,應本著因材施教、揚長避短的原則,讓學生在導師指導下,采取自選與分配相結合的辦法,決定畢業設計(論文)的課題。課題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換。
4. 院(系)應對畢業設計(論文)進行中期檢查。檢查過程須有文字記錄并歸檔保存。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查找原因,及時改進。中期檢查后的畢業設計(論文)課題一律不再允許變更。
5.院(系)應充分重視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確保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時間、經費落到實處。對初次擔任指導工作的中、青年教師,院(系)要指派有經驗的教師具體幫助指導,并定期檢查他們的準備工作和指導工作。
6. 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全部結束后,院(系)必須在一周內公布學生成績并上報教務處。
7.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全部結束后,院(系)須將書面總結報告報教務處備案。
8. 對在畢業設計(論文)期間,無故缺席按曠課處理;缺席時間超過四分之一以上者,不準參加答辯,其成績按不及格處理。
9.對專業答辯小組(學科組)提出的不合格的畢業論文,組織院系級二次答辯,確定最終成績。
10.按學籍管理條例規定,對畢業設計(論文)成績不及格的學生,按結業處理,發給結業證書。結業的學生可以按學校有關規定返校補做畢業設計(論文),并參加答辯。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合格后,換發畢業證書,并根據授予學位的有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
11. 學校、院、系開展不定期畢業設計(論文)質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督促整改。
四、指導教師
1. 指導教師應由具有中級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富有責任心的教師擔任。
2. 原則上,每位教師指導學生人數不宜超過4名,最多不超過6名;文科專業不超過8名。指導教師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換。
3. 指導教師應在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前向學生下達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指導教師必須熟悉自己所指導的課題內容,掌握有關資料,并提前做好準備工作。
4. 指導教師應全面負責所指導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集中精力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環節的各項教育教學任務。在畢業設計(論文)全過程中,應對學生每周進行一次工作進程和質量的檢查;每月進行一次階段性檢查,提出評價意見。
5. 指導教師既要在進行過程中的關鍵處起指導把關作用,同時在具體細節上又要大膽放手,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培養其獨立工作能力。
6. 指導教師應為人師表,在進行業務指導的同時,開展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教書育人。指導教師應對學生嚴格考勤。
7. 實行雙導師制,即外聘導師需同時有校內第二導師協助指導,以進一步加強學生畢業論文的過程管理。每學年院系需提供外聘教師及校內協助教師信息。
五、對學生的要求
1. 勤于學習、勇于實踐、敢于創新,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規定的各項任務。
2. 嚴格遵守學籍管理中的有關規定。堅決杜絕弄虛作假、抄襲、剽竊及論文買賣等有違學術道德的行為。
3. 學生必須按論文寫作的進度要求提交畢業設計(論文)開題報告,獨立完成的畢業設計(論文),并提交與課題密切相關的外文文獻的譯文和綜述。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正文字數要求:一般不少于1萬字,工科專業不少于1.5萬字。
4. 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要求統一封面、統一格式。按照《天津醫科大學關于本科生畢業論文統一格式的規定》,撰寫論文并裝訂成冊,交指導教師評閱。
5. 答辯結束后,學生應將畢業設計(論文)交院(系)存檔。
六、答辯與評分
1. 答辯前,院(系)應組織對每個學生的論文和課題實際完成情況進行評審,由評審教師填寫評審意見。評審教師必須具有中級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評審教師不得與指導教師重復。
2. 每個學生必須參加答辯。院(系)應成立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由院(系)教學主管或學術水平較高的教師擔任主任。各專業可相應成立答辯小組。結合臨床實際或科研任務的課題在答辯時可邀請有關同行、醫院、科研院等外單位的人員參加,答辯小組(學科組)成員一般不少于3人。
3. 答辯前,答辯委員會應制定統一的答辯要求和評分標準,答辯小組必須認真執行。答辯時,除了向學生就課題中的有關問題進行質詢外,還應考核學生掌握與課題密切相關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的研究方法以及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所付出的工作量。
4. 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結束時,答辯小組寫出評語。 院(系)答辯委員會應綜合指導教師意見、評審教師意見和答辯小組意見,給出最終成績,比例為指導教師評分占30%;評審教師評分占20%;答辯小組評分占50%。畢業設計(論文)的評分按百分制方式記載。成績評定應堅持標準,各檔成績比例要從嚴掌握,應呈正態分布。90分及以上比例一般不超過15%。
七、資料保存
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資料是反映學校人才培養最后一個教學環節的歷史真跡,也是我校教學類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既有現實使用價值,又有歷史與教育研究的價值,因此做好資料的保存歸檔至關重要。歸檔內容是指所有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畢業設計(論文)(含電子版)、開題報告、中期檢查報告、指導教師和評閱教師及答辯專家評閱書、有關畢業設計(論文)的原始資料(實驗報告、計算程序、設計圖表、資料等)、畢業設計(論文)管理規定、教學大綱、選題匯總表、工作總結報告等教學管理記錄材料,由院(系)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4年。涉及國家機密的課題應作為一定密級的檔案妥為保存。
八、成果處理
畢業設計(論文)的發明屬于職務發明,其知識產權屬于學校。要十分注意發掘畢業設計(論文)成果的經濟效益,努力使成果盡快轉化為生產力,并按有關法規進行成果的有償服務和轉讓。
九、評價與獎勵
學校每年組織評選“優秀畢業論文”和“優秀指導教師”。每年各學院、系優秀畢業論文的比例應控制在10%(由答辯委員會在全院、系范圍內平衡掌握),并在此基礎上按5%的比例向學校推薦評審“校優秀畢業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