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大學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辦法
畢業設計(論文)是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進行科學研究初步訓練,提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重要教學環節。它有利于培養學生良好的工作作風、獨立工作能力和創造性思維。為加強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規范管理,提高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一、目的和要求
1.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和技能的能力,加強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獨立工作的能力;
2.培養學生實驗研究的能力、技術經濟分析和組織工作的能力、撰寫科技論文及學術報告的能力、正確運用國家標準和技術語言闡述理論和技術問題的能力等;
3.培養學生調查、收集、加工各種信息的能力和獲取新知識的能力;
4.培養學生創新意識及嚴肅認真的治學態度和嚴謹求實的工作作風;
5.鼓勵本科畢業設計(論文)課題與生產實際緊密結合,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允許或推薦部分優秀學生到校外單位進行畢業設計(論文);
6.各學院(部)應根據本學科專業的特點制定各專業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學基本要求,并按教學基本要求開展教學工作。
二、組織領導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在分管教學副校長領導下,由教務部統一協調與管理,各學院(部)具體組織落實。各學院(部)分管教學的院長對本院(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組織管理和教學質量全面負責,具體任務為:
1.成立學院(部)畢業設計(論文)教學指導小組,組長由分管教學院長擔任,成員一般由各專業建設負責人組成;
2.根據各專業培養目標和教學基本要求,組織畢業設計(論文)教學指導小組成員制定本學院(部)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計劃和實施細則;
3.組織與落實本學院(部)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各項工作:
(1)審核允許進入畢業設計(論文)環節的學生名單,并同時將暫不能進入該環節的學生名單報教務部。
(2)組織畢業設計(論文)教學指導小組成員審核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組織學生選題,明確選題性質;
(3)審核指導教師資格;
(4)審核批準在校外單位做畢業設計(論文)學生的申請,并同校外單位及學生簽訂聯合指導協議及安全協議;
(5)負責檢查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進度和質量,協調解決畢業設計(論文)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6)批準設立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及答辯小組;
(7)負責畢業設計(論文)的經費管理;
(8)負責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評定工作;
(9)督促并檢查畢業設計(論文)的資料歸檔工作;
(10)組織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團隊與優秀指導教師的評選和推薦工作。
三、過程管理
(一)畢業設計(論文)準入制度
畢業設計(論文)實行準入制度,各專業在人才培養方案中明示學生進入畢業設計(論文)環節前所需獲得的最低學分,達到該學分者方可進入畢業設計(論文)環節。
(二)時間要求
畢業設計(論文)時間嚴格按照《蘇州大學本科教學手冊》中對各專業所規定的時間執行。
(三)工作表格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用表應使用學校統一制訂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用表格式,相關表格可從教務部網站下載。
(四)選題原則
選題是保證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的重要環節,各學院(部)在進入畢業設計(論文)階段以前必須全部落實選題,并填寫《蘇州大學畢業設計(論文)選題匯總表》。選題匯總表應在第八學期(五年制專業第十學期)開學的兩周內交教務部備案。在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后,若確需調整或更改選題,應填寫《蘇州大學畢業設計(論文)選題變動申請表》,經指導教師和學院(部)分管教學院長批準后方可調整或更改,各學院(部)的選題變動申請表應于第八學期(五年制專業第十學期)的第九周前匯總并報教務部備案,第十周開始不再允許更改選題。
選題應符合如下原則:
1.選題符合專業培養目標,滿足教學基本要求;
2.選題應盡量結合教學、科研、生產、實驗室建設等實際需要,符合社會發展、科學技術進步的需要,具有一定的新穎性、先進性、開拓性;
3.選題應貫徹因材施教的原則,讓每位學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較大的提高,鼓勵一部分優秀學生有所創造;
4.選題一般由指導教師提出,原則上每位學生獨立完成一個課題。確因題目較大等特殊情況可限2人合作,但必須注明每位學生獨立完成的部分;
5.鼓勵多個指導教師聯合起來,共同指導多名學生,組成畢業設計(論文)團隊,開展團隊合作研究。畢業設計(論文)團隊必須有一個總的題目,每個學生必須有一個分題目,各分題設計合理,研究內容有機聯系,能反映團隊成員之間的實質性協調與配合。畢業設計(論文)團隊應提交一個總的報告,同時每個學生也必須完成一篇獨立的畢業設計(論文);
6.學生自定畢業設計(論文)題目,應經指導教師審定;
7.選題應提前準備,把握好內容、難度、時效,所有選題須經分管教學的院長審核后方可正式列入選題計劃;
8.鼓勵選擇具有實際應用價值的課題和隸屬科研項目的課題列入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選題計劃;
9.對非計算機軟件專業的學生要求完成計算機軟件設計方面題目時,選題涉及的設計內容必須符合學生本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
10.每屆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選題應避免重復。
(五)指導教師職責
1.畢業設計(論文)實行指導教師負責制,指導教師由分管教學院長聘任,每位教師指導本科生人數一般在6人以內,文科一般不超過8人;
2.指導教師必須具有講師(或相當技術職稱)以上職稱,同時有著一定的實踐經驗。助教不可單獨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可視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安排他們協助指導,培養他們今后獨立指導的能力;
3.學生申請在校外單位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實行畢業設計(論文)“雙導師制”,即應由分管教學院長以合作指導的形式聘請相關單位相當于講師以上職稱的科研、工程技術、管理人員擔任校外指導教師,同時指定學院(部)內相關專業教師作為校內指導教師,以便及時掌握進度和要求,協調有關問題;
4.在選題確定后,指導教師必須做好充分準備,周密安排進度計劃,指導學生認真填寫《蘇州大學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
5.在學生進行畢業設計(論文)一開始,指導教師應將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學基本要求、各階段的任務、答辯評分辦法向學生宣布,使學生做到心中有數;
6.指導教師要循序漸進地指導學生按計劃進程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各階段的任務,著重啟發引導,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既不包辦代替,也不放任自流。指導教師要在嚴格要求的同時,注意對學生全面素質的教育和個性培養,做到教書育人;
7.指導教師應隨時掌握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進度和質量,注意考察學生掌握知識和實際工作的能力以及學生的學習與工作態度、出勤等,學生的學習態度、紀律表現等將作為畢業設計(論文)結束時評定成績的參考依據;
8.指導教師對學生的指導、檢查和答疑,文科專業每周每生不得少于1次,其它專業每周每生不得少于2次,每次對學生指導不得少于2小時;
9.指導教師要指導學生正確撰寫畢業設計(論文)報告,格式要規范,內容要詳實,數據要如實,圖形要工整,文字要流暢;
10.指導教師要做好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前的審閱工作并及時寫出評語和評定成績,指導學生熟悉答辯過程,提高表達能力,督促學生做好答辯前的各項準備事宜;
11.指導教師有責任向有關刊物推薦優秀的畢業設計(論文)公開發表。
(六)學生守則
1.學生根據本學院(部)公布的畢業設計(論文)選題指南,結合自己具體情況進行選題,在題目確定后必須盡早與指導教師聯系,做好畢業設計(論文)的準備工作;
2.學生申請在校外單位做畢業設計(論文)的,應及時向本學院(部)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單位的接受證明、校外單位指導教師的相關信息等供本學院(部)領導審核;
3.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兩周內,學生必須寫出對畢業設計(論文)所選題目的認識、文獻資料查閱情況及畢業設計(論文)進度計劃等,并將與課題相關的文獻綜述報告(不少于1000字)交指導教師審閱;
4.每個學生必須認真獨立完成畢業設計(論文)階段規定的全部學習任務,充分發揮主動性、創造性和刻苦鉆研精神,嚴禁弄虛作假,不得抄襲他人的畢業設計(論文)或已有成果;
5.學生要勇于創新,敢于實踐,加強各種能力的鍛煉和培養(如計算機和外語能力等)。參閱外文文獻資料不得少于3000個外文單詞,并譯成中文(外語類、漢語類等特殊專業除外)。體育學院和藝術學院的專業允許適當減少,但不得少于2000個外文單詞;
6.學生要尊敬指導教師,虛心接受指導,遵守紀律,愛護公物。如因不聽指導造成的傷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均由學生本人負責;
7.學生撰寫畢業設計(論文)時,應做到條理清晰,邏輯性強,符合寫作規范。畢業設計(論文)正文字數:文科專業不得少于8千字,其他專業不得少于6千字,外語類專業不得少于3千字;
8.學生在畢業設計(論文)階段,原則上不允許請假。如遇特殊情況,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指導教師簽字,分管教學院長審批后方可準假,并報教務部備案。無故曠課三天以上者或累計耽誤時間超過畢業設計(論文)總時間的三分之一者,不能參加答辯,成績以零分計;
9.學生在答辯前二周,應將畢業設計(論文)及相關表格交指導教師審核評分;
10.學生需提交完整的畢業設計(論文)一份 [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二份、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團隊成員論文二份]交學院(部)保存;
11.畢業設計(論文)成績不及格者不得畢業,不及格者可申請隨下一年級同專業重修,重修申請需經學院(部)批準,并由學生在重修選課時段內完成選課。畢業設計(論文)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授予學士學位。學生也可延長學年后申請隨下一年級同專業重修畢業設計(論文)。
(七)檢查與評估
畢業設計(論文)檢查與評估是提高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的有效措施之一,必須使這一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1.各學院(部)要召開畢業設計(論文)動員大會,向學生、指導教師明確畢業設計(論文)的目的、任務、規定、進度、紀律等,充分做好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思想上、組織上的準備;
2.各學院(部)畢業設計(論文)教學指導小組應組織相關人員,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分階段有針對性地進行檢查;
初期檢查的主要內容:工作計劃是否到位、選題是否符合選題原則、任務書的完成情況、指導教師的配備情況及其他前期準備工作。
中期檢查的主要內容:
(1)有無改變課題內容的情況;
(2)有無更換指導教師的情況;
(3)有無課題工作量太大或不足的情況;
(4)課題進展是否有滯后的情況;
(5)如與科研項目結合的,還要檢查其所做工作能否達到畢業設計(論文)要求;
(6)如期完成課題有何困難,如何解決;
(7)了解在校外單位做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進展情況。
后期檢查的主要內容:學生是否按任務書的要求全部完成、評閱教師的評閱情況、答辯工作的準備情況等。
3.各學院(部)要特別重視和加強畢業設計(論文)過程中的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考勤、考紀工作,妥善處理好學生就業與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工作的矛盾,努力減少和消除就業對畢業設計(論文)環節的不利影響和沖擊;
4.各學院(部)在各階段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轉告有關學生及其指導教師,以便抓緊時間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予以整改;
5.教務部在各學院(部)的配合下,組織專家和管理人員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準備、選題、落實、指導、評閱、答辯、總結及學院(部)的自查情況等方面進行檢查和監督;
6.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結束后,各學院(部)應按照各專業培養目標對畢業設計(論文)的各個環節進行評估,認真進行自檢自評,鑒定本年度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質量的層次與水平,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提出改進意見,撰寫自評報告并于每年九月底前報送教務部。教務部將于每年十月組織校、院(部)兩級的專家和督導員對各學院(部)的畢業設計(論文)質量進行評估,寫出評估報告,并及時反饋給各學院(部),以便加以整改,提高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質量。
(八)評閱與答辯
各學院(部)應統一組織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閱和答辯,以檢查學生是否達到了畢業設計(論文)的基本要求和目的。
1.組織工作:
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由各學院(部)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主持。答辯委員會由學院(部)領導及專家5~7人組成,設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各一人,主任委員由分管教學院長擔任。答辯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組織若干個答辯小組(每組不少于三名成員)具體進行答辯工作。答辯委員會及答辯小組成員必須由講師(或相當職稱)以上的人員擔任。各學院(部)答辯委員會和答辯小組名單在學生答辯前公布并報教務部備案。
2.答辯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并領導答辯小組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
(2)在答辯前確定統一的答辯程序、答辯場地、答辯秘書、紀律等事宜;
(3)聘請畢業設計(論文)評閱人;
(4)答辯委員會按照嚴格要求、實事求是、保證質量的原則,依據評分標準,充分發揮民主,以集體討論的形式科學合理地評定每個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和評語。
(5)完成畢業答辯工作的自評總結報告;
(6)答辯委員會要在答辯前組織答辯小組成員了解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內容及指導教師和評閱人的評語;
(7)對以下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應成立統一的答辯小組進行二次答辯:
①被推薦為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
②初次答辯后成績被評定為不及格的畢業設計(論文);
③學生或教師提出較大異議的畢業設計(論文);
④答辯委員會認為有必要進行二次答辯的畢業設計(論文)。
3.答辯小組職責:
(1)答辯小組成員要深入了解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內容及指導教師、評閱人的評語,并準備具有一定深度和廣度的問題,認真聽取學生在答辯中的匯報及回答,記錄員在規定表格中至少記錄涉及論文的兩個主要問題,并詳盡記錄學生的回答情況;
(2)答辯小組依據評分標準初步給定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及評語;答辯結束后,小組成員要在答辯記錄上簽字,并交學院(部)保存備查。
4.評閱要求:
每位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必須經指導教師和論文評閱教師評閱后,方可參加答辯。評語主要反映學生掌握基本理論知識、獨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答辯情況等。主要從如下幾方面給出:
①是否較好地掌握了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
②是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③是否獨立按時完成了畢業設計(論文)的任務;
④畢業設計(論文)完成的質量和創造性;
⑤獨立獲取知識、綜合概括能力以及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
⑥學習態度、科學素養、紀律、出勤等。
5.答辯要求:
每位學生必須提交畢業設計(論文)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后方能參加答辯。每位學生必須經過答辯環節方可取得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每位學生答辯時間可由各學院(部)視學科性質確定。教師提問應圍繞該課題的研究內容質詢關鍵性問題。如遇爭議性的學術問題,應提交答辯委員會協商解決。
(九)成績評定
1.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要獨立進行評定,嚴肅認真,實事求是,不受學生平時課程學習成績的影響,主要是全面評價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選題的難易程度、內容與質量及研究成果、學生答辯情況、學習和工作態度以及在畢業設計(論文)全過程中的完成任務情況、合作意識等方面的表現;
2.畢業設計(論文)成績采用記分加評語的辦法。記分采用百分制和等級記分制,即90-100分(優秀)、80-89分(良好)、70-79分(中等)、60-69分(及格)、60分以下(不及格);
3.總成績應由指導教師評分(占30%)、評閱教師評分(占30%)和答辯小組評分(占40%)三部分組成;
4.各學院(部)答辯委員會對評定的總成績要進行審定,畢業設計(論文)成績以審定成績為準。各專業評定為“優秀”等級的學生比例為本專業參加答辯學生總人數的15%-35%。學院(部)審定的成績如有向上突破優秀比例的,則學院(部)必須對獲評優秀的有關學生組織二次答辯,直至滿足上述比例。各學院(部)對不滿足上述比例的畢業設計(論文)成績,不得上報。
四、評優和獎勵
(一)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推薦、評選
1.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選題科學,符合本專業培養目標與教學要求;能夠較好地體現本專業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的綜合應用;具有一定的創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學術水平和獨到見解,或具有一定的實用(參考)價值。
2.推薦比例:各學院(部)按各專業該屆學生總數3%的比例推薦參加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評選。
3.推薦辦法:首先由學生本人打印出2000字的畢業設計(論文)濃縮稿(同時需提交電子版),經指導教師審核后,交學院(部)審批;學院(部)寫好推薦意見后,報教務部復審,分管教學副校長批準。
4.評選結果及獎勵:經學校評定的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刊登在每年的《蘇州大學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匯編》中進行交流,獲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學校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學校將擇優從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中推薦參加江蘇省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選。
(二)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團隊的推薦、評選
1.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團隊:選題科學,符合本專業培養目標與教學要求,有利于培養復合型人才,各子課題設計合理,任務分工明確,研究內容有機聯系;設計作品整體質量較高,能有效反映團隊成員間的實質性協作與配合,且有群策群力、協同攻關的設計研究成果;每個團隊不少于2位學生,其組成可為同一專業的學生,也可為跨學科、跨專業的學生;團隊有總的指導教師,每位學生有各自的指導教師。
2.推薦數量:各學院(部)根據本學院(部)的實際情況進行推薦,每個學院(部)可推薦0-2個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團隊。
3.推薦辦法:由畢業設計(論文)團隊提交團隊成員情況說明、5000字以上的團隊總報告,由學生成員提交各自的2000字的畢業設計(論文)濃縮稿(均需提交電子版),經團隊指導教師審核后,交學院(部)審批;學院(部)寫好推薦意見后,報教務部復審,分管教學副校長批準。
4.評選結果及獎勵:經學校評定的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團隊,其團隊總報告及各成員的畢業設計(論文)主要內容將刊登在每年的《蘇州大學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匯編》中進行交流。獲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團隊的團隊,學校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學校將擇優推薦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團隊參加江蘇省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團隊的評選。
(三)畢業設計(論文)優秀指導教師的推薦、評選
1.評選條件:優秀指導教師必須是認真履行了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工作,責任心強,作風正派,所指導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成績為優秀。
2.評選辦法及比例:由教師本人(含聘請的校外單位指導教師)寫出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工作小結,交學院(部)審核。各學院(部)按指導教師總數的2%的比例提出推薦人選,寫好推薦意見,報教務部。經教務部復審,分管教學副校長批準,公布獲獎名單。
3.獎勵:評為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者,由學校發給榮譽證書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五、存檔要求
1.畢業設計(論文)全套材料包括畢業設計(論文)文本、文獻綜述、外文原稿復印件與譯文、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表(含指導教師評語、評閱人評語及答辯小組評語)、答辯記錄表、畢業設計(論文)中期進展情況檢查表、畢業設計(論文)團隊的組成情況及團隊總報告、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推薦表(僅限被評為校級優秀的學生)、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團隊推薦表(僅限被評為校級優秀的團隊)。
2.學生提交畢業設計(論文)全套材料一份[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團隊二份)]交學院保存。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團隊一份交學院(部)保存,一份交學校檔案館保存。全套材料(除圖紙)提倡為計算機打印件。畢業設計(論文)全套材料要長期保存,由各學院(部)資料室和教學檔案管理人員負責。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和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團隊材料同時由學校檔案館長期保存。
六、經費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經費由學院(部)在學校下達的包干經費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