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管理規程
畢業設計(論文)是畢業前學生進行全面綜合訓練,培養學生綜合素質、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的一個重要的實踐性教學環節。為了規范我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全面提高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特制定本規程。
一、基本要求
畢業設計(論文)應從以下幾方面培養學生的能力:
1、理論研究、查閱文獻資料、調查收集信息的能力
2、方案論證、分析比較的能力
3、設計、計算、繪圖能力
4、實驗研究和數據處理能力
5、外文閱讀、計算機應用能力
6、撰寫論文報告或設計說明書的能力
7、語言表達、思辯能力
二、選題
1、畢業設計(論文)原則上一人一題。由幾名學生共同參加的課題,必須明確每位學生應獨立完成的小課題。
2、選題原則:
⑴符合專業或大類培養目標,滿足滿足基本要求,使學生得到較全面的訓練。
⑵理論聯系實際,盡可能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實際需要相結合,盡可能與生產、科研和實驗室建設相結合,鼓勵跨專業、跨系組織選題。
⑶有一定的深度與廣度,工作量飽滿,使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經過努力能按時完成。
⑷貫徹因材施教的原則,使學生在原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較大提高,鼓勵學生創新。
⑸鼓勵學生與用人單位聯系,直接承擔符合上述要求的課題。
3、經指導教師推薦、系領導同意,認為確實具有一定科學研究水平的調研報告或公開發表的論文,亦可作為畢業論文,但必須嚴格審查。
三、工作程序
1、確定題目及指導教師
每年11月底,教師提出下屆畢業生課題方向和題目,并說明題目來源、內容、難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備的條件等。經系討論審定后確定符合條件的題目和指導教師,并向學生公布,各系可采取學生自選與分配相結合方法,使每位學生選定一個題目。
指導教師按要求編寫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經系主任審查簽字后,于畢業論文(設計)前一學期末下發學生。任務書一經審定,不得隨意更改,如因特殊情況需變更,須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變更原因,經系主任同意,報教務處備案。
每年12月底,各系將畢業設計(論文)題目、指導教師和學生安排的情況匯總后填報《平頂山工學院畢業設計(論文)情況統計表》,送交教務處。
2、動員
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前,各系必須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動員。組織師生學習本管理規程,明確職責及要求,安排必要的指導培訓和專題講座。
3、檢查
畢業設計(論文)過程中,各系按要求進行前、中、后三階段檢查。
⑴前期:檢查指導教師到崗情況,課題進行的必要條件是否具備、安排是否合理,任務書是否下達到每位學生。
⑵中期:組織畢業設計(論文)中期檢查,著重檢查學風、工作進度、教師指導情況及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決存在的問題。各系應有書面檢查記錄。
⑶后期:檢查答辯準備工作。答辯前著重對學生進行答辯資格審查,根據任務書及畢業設計(論文)規范化要求,檢查學生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組織對畢業設計(論文)文字材料、圖紙的質量、實驗數據及軟、硬件成果的驗收。
4、組織答辯及成績評定
各系應于答辯前兩周向教務處報送本系答辯委員會名單、答辯小組名單及答辯工作安排,同時在系公布。
答辯前,學生上交畢業設計(論文)全部材料,由指導教師進行答辯資格審查,交將論文或設計中檢查出的問題反饋給學生,學生進行整理、修改、準備答辯。答辯小組組織學生答辯,答辯結束后,畢業設計(論文)成績經答辯委員會審定。
5、評先、總結及資料保存
答辯結束后一周內,各系分別按學生總數的1%和5%申報院級畢業設計論文(設計)創新獎和院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學院組織專家進行評定,并對獲獎者頒布發榮譽證書。畢業設計(論文)優秀指導老師由指導教師個人寫出申請,系內審核,并按教師人數的15%的比例向學院推薦,由學院予以表彰。
答辯結束后兩周內,各系上報本屆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總結,總結包括:畢業設計(論文)基本情況統計,本單位執行本規程的情況及對提高畢業設計(論文)質量有顯著效果的做法,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等。
每年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結束后,系組織專家對本屆畢業設計(論文)質量進行抽樣分析檢查。
答辯結束,學生將全部資料裝好后上交指導教師,由系安排專人保存,保存期為五年,獲得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學生的全部資料應長期保存。
裝訂格式參見附件1、《學生畢業設計(論文)規范化要求》第三條。
四、指導教師
1、指導老師應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同時對學生嚴格要求。重視和加強學生創新意識和創造性思維能力的培養;重視學生獨立工作能力、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培養。
2、指導教師一般由中級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初級職稱的老師不能單獨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需要時可安排協助指導教師工作。
3、在院外做畢業設計(論文),必要時可聘請院外中級職稱以上的研究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協助指導,但應由本專業指導老師負責,掌握進度、要求,協調有關問題。
4、為確保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每名指導教師所指導導的學生人數一般不超過10人。特殊情況由各系審批并報教務處批準。
5、指導教師的具體任務:
⑴按規定選擇課題,報系審批。
⑵經系審查通過后,指導教師按要求認真編寫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交系主任簽字后下發給學生。
⑶審定學生擬定的論文提綱、開題報告或設計方案,配合系進行前期、中期和后期的檢查。
⑷定期檢查學生的工作進度和質量,按時進行答疑與指導。
⑸指導學生正確撰寫畢業論文或設計說明書。
⑹批改學生外文內容摘要或譯文。
⑺答辯前,按附件1《學生畢業設計(論文)規范化要求》檢查學生完成任務情況對學生進行答辯資格審查。根據學生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設計(論文)質量寫出不少于100字的指導教師評語。
⑻經評閱人評閱后,指導老師將全部材料和修改意見反饋給學生,并指導學生進行答辯前準備。
⑼答辯結束后,收齊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全部資料、成果、交系統一保存。
6、畢業設計(論文)期間,嚴格控制指導老師的出差,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出差,需經系批準,報教務處備案,并事先向學生布置好任務,同進委托他人代為指導。
五、對學生的要求
1、努力學習、勤于實踐、勇于創新,保質保量地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規定的任務。
2、遵守紀律,保證出勤,因事、因病不能堅持正常設計(論文),應事先向指導教師請假,否則作為曠課處理。
無論任何原因,不參加時間達到全過程1/4者,取消答辯資格,成績按不及格處理。
3、獨立完成規定的設計(論文),不弄虛作假,不抄襲和拷貝別人的工作內容,否則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按不及格處理。
4、畢業設計(論文)必須符合規范化要求,否則不能取得參加答辯的資格。
5、畢業設計(論文)成果、資料應于答辯結束后按規定要求裝訂好交指導教師。凡涉及到國家機密、知識產權、技術專利、商業利益的成果,學生不得擅自帶離學院。如需發表,必須在保守國家秘密的前提下,經指導教師推薦、系主任批準。
6、實驗時,愛護儀器設備,節約材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實驗室有關制度。
7、定期打掃衛生,保持良好的學習環境。
六、答辯
1、各系成立答辯委員會,答辯委員會成員由中級及中級以上職稱教師參加,下設若干答辯小組。答辯委員會由系主任、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及答辯小組組長組成。答辯小組人數以3—5名為宜。成員可以是本專業教師,也可以是其他系教師或院外相當職稱的人員。請院外人員參加,須事先經系主任批準。
2、答辯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全部材料應由評閱人詳細評閱。評閱人應是答辯小組中具有指導資格的老師,學生的指導教師不擔任其評閱人。評閱人應寫出評閱意見,并根據課題涉及的內容和要求,以有關基本概念、基本理論為主,準備好不同難度的問題,擬在答辯中提問選用。
3、畢業設計(論文)完成后,學生必須進行答辯。答辯以公開方式進行,其他學生可以參加旁聽。
4、每位學生答辯時間為:學生自述15—20分鐘,教師提問15—20分鐘。自述主要包括:題目的來源、要求、設計(論文)主要特點、分析和計算的主要依據與結論、論文(設計)的體會及改進意見。
5、對優秀的成績差及有異議的畢業設計(論文),各系答辯委員會可酌情組織二次答辯。
6、答辯結束后,答辯小組應為每位參加答辯的學生寫出評語,并給出成績,交答辯委員會審核。
七、成績評定
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一般采取五級分制(優、良、中等、及格和不及格)。成績評定采用三項評分制,即由指導教師、評閱人和答辯組分別評定成績,由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結合以上三項,最后確定綜合成績。
畢業設計(論文)五級記分制的基本標準
1、優秀
⑴工作努力,遵守紀律,表現好;
⑵能按時按量優異地完成任務書中規定的任務,能熟練運用所學理論和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某些方面有獨到見解;
⑶論文(設計說明書)完整,內容正確,概念清楚,條理分明,文字通順,書寫工整,圖紙齊全、整潔,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⑷答辯時能熟練地、正確地回答問題。
2、良好
⑴工作較努力,遵守紀律,表現較好;
⑵基本上能按時按量獨立完成任務書中規定的任務,能較好運用所學理論和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⑶論文(設計說明書)完備,內容正確,概念清楚,文字通順,書寫工整,圖紙齊全、整潔,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⑷答辯時能正確地回答問題。
3、中等
⑴工作較努力,遵守紀律,表現一般;
⑵基本上能按時按量獨立完成任務書中規定的任務,在運用所學理論和專業知識上基本正確,具有定的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⑶論文(設計說明書)完備,概念較清楚,書寫較工整,圖紙齊全,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⑷答辯時基本上能正確地回答問題。
4、及格
⑴工作態度及表現一般;
⑵在規定時間內勉強完成任務書中規定的任務,基本達到教學要求,但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較差,在非主要問題上存在錯誤;
⑶論文(設計說明書)內容基本正確,書寫較工整,圖紙齊全,基本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或僅有局部非原則性錯誤;
⑷答辯時基本上能正確回答問題,有些問題需經啟發方能回答。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成績視為不及格
⑴工作不努力,有違紀行為,表現差;
⑵未能達到畢業設計(論文)所規定的基本要求,或畢業設計(論文)中有原則性錯誤;
⑶弄虛作假、有抄襲行為,或部分內容由其他學生代做;
⑷論文(設計說明書)概念不清,圖紙不齊全或不符合國家標準;
⑸答辯時回答問題錯誤很多,對原則性問題經啟發仍不能正確回答。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為優秀:
①無重大改進或獨特見解,無一定實用價值;
②畢業設計(論文)中機械地摘抄資料;
③畢業設計(論文)中出現概念性錯誤;
④畢業設計(論文)書寫潦草、不整潔;
⑤圖表中有一處以上不符合國家規范;
⑥答辯時有一個與專題關系密切的問題回答不準確。
八、組織管理
1、全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在主管院長統一領導下進行,實行分級管理辦法。
2、教務處工作職責
⑴根據教學計劃,組織各系作好畢業設計(論文)的各階段工作不斷完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管理制度。
⑵匯總《畢業設計(論文)情況統計表》,組織、檢查畢業設計(論文)各階段進展和質量情況,協調有關問題,組織工作畢業設計(論文)評估工作。
⑶組織評選畢業設計(論文)創新獎,組織評選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編印優秀畢業設計(論文)選集。
⑷組織專家抽樣分析畢業設計(論文)質量,做好工作總結,組織經驗交流。
⑸舉辦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展覽。
3、專業系工作職責
⑴布置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任務,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動員。
⑵組織審查全系畢業設計(論文)課題和任務書,安排指導教師和評閱教。
⑶定期檢查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展情況,做好前期、中期和后期的工作檢查,及時協調處理本系畢業設計(論文)中的有關問題。
⑷成立答辯委員會,組織審查、復查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情況。
⑸評選本系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負責向學院推薦畢業設計(論文)創新獎人選,向學院推薦優秀指導教師。
⑹做好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書面總結,并報教務處。
⑺安排專人負責畢業設計(論文)編號及存檔工作。
九、本規程自公布日起執行。
十、本堆積解釋權在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