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科技大學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管理辦法
畢業設計(論文)是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實踐教學環節,是全面檢驗學生綜合素質與創新實踐能力培養效果的主要手段。為加強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本科專業人才培養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管理
1.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實行校、院二級管理,教務處負責宏觀管理,各學院負責本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具體管理和質量控制。
2.各學院成立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制定本學院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畢業設計(論文)目的與要求
畢業設計(論文)的目的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使學生獲得從事專業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訓練和科學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畢業設計(論文)作為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創新實踐能力的一次較為系統的訓練,應注重以下方面能力的培養:
1.調查研究、查閱中外文獻和收集資料的能力;
2.針對復雜工程問題,制定設計或試驗方案的能力;
3.理論分析、設計計算和繪圖的能力;
4.實驗研究和數據處理的能力;
5.編制設計說明書及撰寫論文的能力;
6.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
7.表達、交流與思辨能力;
8.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實踐能力;
9.各專業在人才培養目標(畢業要求)中要達成的其他能力。
各學院要加強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領導,按照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目標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目的基本要求,重視和加強學生創新意識和創新實踐能力的培養,提高畢業設計(論文)質量。
各學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指導教師隊伍的建設,按要求選配好指導教師,并充分發揮指導教師的作用。要加強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指導、答辯、成績評定等各個環節的質量檢查,切實保證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
三、畢業設計(論文)選題
選題應遵循以下原則:
1.課題的選擇應符合專業人才培養目標,達到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大綱的基本要求,體現本專業綜合訓練內容,使學生受到比較全面的鍛煉。
2.課題的選擇應體現教學與科研、生產、文化和經濟相結合的原則。選題在符合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要求的前提下,應盡可能結合生產實際、科學研究、現代文化、經濟建設的任務進行,促進教學、科研、生產的有機結合。
3.選題的范圍應盡可能多地反映現代科學技術發展水平,提倡不同專業(學科)互相結合,擴大專業面,開闊學生眼界,實現學科之間的交叉滲透。
4.內容重復的課題一般不應超過兩屆,且每次應有所更新;每位教師指導的課題內容三屆內不應重復。
5.課題的選擇應貫徹因材施教的原則,使學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方面有較大的提高,并鼓勵學生有所創新。
6.課題的工作量和難易程度要適當,使學生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經過努力能夠完成,有適當的階段性成果。
7.畢業設計(論文)一般可分為工程設計(實踐)、理論研究、實驗研究、計算機軟件設計和其他類型,各專業可根據本專業特點,在選題時有所側重。
8.工科類專業的選題應盡可能結合工程實際,工程設計類題目不應少于85%;在保證基本工程訓練、掌握本學科基本知識的基礎上,可以安排學生做一些提高性、拓展性的研究專題。
9.理科類專業的選題要有一定的理論深度,應結合當前的科技、經濟發展現狀,體現一定的學術水平。
10.經管、人文社科類專業的選題要有一定的新穎性、學術性,要反映社會、經濟、科技、文化中的實際問題和熱點問題以及企事業單位的實際需要。
11.畢業設計(論文)應一人一題。由多個學生合作完成的團隊題目,必須明確每個學生獨立完成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指明每個學生的任務重點,在題目上加以區別,以保證每人都受到較全面的訓練,具有各自的特點。
四、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程序與進程安排
1.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分選題、下達任務書、填寫開題報告概述表、進行畢業設計(論文)、撰寫畢業設計說明書(論文)和答辯六個階段;畢業設計(論文)整個工作過程實行信息化管理,相關文檔資料需提交至畢業設計管理信息系統。
2.各學院應在第七學期結束前做好畢業設計(論文)的準備工作,并向學生公布畢業設計(論文)題目,進行雙向選擇,完成選題工作。
3.畢業設計(論文)課題一般由指導教師提出(或由學生自定、經指導教師審核后提出),說明課題來源、主要內容、難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進行課題具備的條件等情況,經系(教研室)組織討論,專業負責人同意,報分管教學的院領導批準。
4.課題確定后,指導教師應認真填寫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任務書中除布置整體工作內容,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基礎數據外,應提出明確的工作要求,并按畢業設計(論文)各環節擬定階段工作進度,向學生推薦部分參考文獻。
5.任務書經系(教研室)審查,專業負責人同意,分管教學的院領導審核后方可確定。任務書一經審定,指導教師不得隨意更改,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必須經系(教研室)審查,專業負責人同意,并報分管教學的院領導批準。任務書應在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前發給學生。
6.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開始2~4周內,學生應完成開題工作,包括資料收集、文獻閱讀和文獻綜述,同時填寫開題報告概述表,了解選題的意義、國內外研究現狀及存在問題,落實主要研究內容、研究方法、步驟和措施等。
7.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中期階段,各學院應組織開展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中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提交中期檢查表。在此基礎上, 教務處組織專家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行階段檢查。
8.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結束前,各學院應及時做好畢業設計書(論文)的評閱、答辯和成績評定等工作。
五、對指導教師的要求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實行指導教師負責制,指導教師應對整個畢業設計(論文)階段的教學活動全面負責。
1.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應由具有講師(或其他中級職稱)及以上職稱的教師、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單獨指導畢業設計(論文),但可有計劃地安排他們協助指導教師工作。指導教師由各學院統一安排,報分管教學的院領導審查。
2.對在校外做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可由各系(教研室)聘請外單位相當于講師及以上職稱的科研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校內教師共同擔任教學指導工作,校內指導教師必須掌握教學進度及要求,并協調有關問題。具體參照《江蘇科技大學關于本科生在校外單位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管理規定》江科大校[2018]29號。
3.為確保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每位指導教師所指導的學生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8人。指導教師在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進行期間,要有足夠的時間與學生直接見面。
4.對初次擔任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工作的教師,各學院要指定專人定期給予具體指導。
5.指導教師應把重點放在培養學生的獨立工作能力和創新能力方面,應注重啟發引導,注意調動學生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6.指導教師的具體任務
(1)選題。根據課題性質和要求編寫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經系(教研室)主任審閱、專業負責人同意,分管教學院領導批準后下達給學生;
(2)審定學生擬定的開題報告;
(3)定期與學生進行討論交流,進行答疑和指導,中期對學生工作態度、完成質量進行書面評價,提出意見與建議;經管、人文及外語類指導教師要根據畢業論文(設計)指導記錄表,對學生每周的工作提出意見;
(4)指導學生正確撰寫畢業設計(論文);
(5)在畢業設計(論文)結束階段,按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要求審核學生完成任務情況,同時對學生進行答辯資格預審,并指導學生參加畢業答辯;
(6)學生在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后,指導教師應督促學生提交畢業設計(論文)相關的存檔材料。根據學生畢業設計說明書(論文)的完成情況、工作態度、工作能力、設計(論文)質量,填寫指導教師評分表及畢業設計(論文)考核卡片。
六、對學生的要求
1.學生進行畢業設計(論文)之前,須通過資格審查。若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總量與學生當前所獲學分總量之差大于32學分,則不具有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資格。
2.學生可在導師指導下,根據學院公布的畢業設計(論文)題目,采取自選與分配相結合的辦法,確定自己畢業設計(論文)的課題;也可根據本專業特點,選擇自己實踐中感興趣的實際問題作為畢業設計(論文)課題,但必須經指導教師同意。
3.學生應高度重視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明確自己所選課題的目的和意義,獨立完成規定的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
4.畢業設計(論文)結束時,學生需按要求將畢業設計(論文)成果以及相關資料及時交給指導教師。
七、答辯
各學院要組織好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以檢查學生是否達到畢業設計(論文)的基本要求。在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前,各學院應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1.成立答辯委員會。答辯委員會的任務是組織領導學院的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委員會主任由學院負責人或學術水平高的教師擔任,專業負責人原則上應是委員會成員。
2.各專業成立相應的答辯小組,小組的任務是主持具體課題的答辯工作。小組成員可以由本專業(學科)的教師或與課題有關的3~5位教師組成。結合生產實際或科研任務的課題,在答辯時可聘請校外人員參加,但必須經答辯委員會同意。
3.學院應在答辯前一周將答辯小組人員組成、答辯時間、答辯地點等事項公布并報教務處。
4.每個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完成后必須參加畢業答辯。在校外做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原則上應回學校進行畢業答辯。
5.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除指導教師給出成績外,還應由各系指派一名評閱教師對其進行詳細評閱,并給出評閱成績。同時根據課題涉及的內容和要求,準備好不同難度的問題,以便在學生答辯時進行提問。
6.答辯前,答辯委員會要專門開會研究答辯要求,各答辯小組必須認真執行。要嚴格審查學生答辯資格,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應取消其答辯資格,按不及格處理。
(1)累計曠課時間達到或超過畢業設計(論文)全過程1/3者;
(2)未完成畢業設計(論文)要求者;
(3)未按照撰寫規范完成畢業設計(論文)者;
(4)確定為嚴重抄襲者。
7.答辯前各答辯小組應認真審閱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討論確定答辯問題,做好答辯前的準備工作。
8.每位學生答辯時間為20分鐘,包括學生論文陳述10分鐘和教師提問10分鐘。
9.答辯結束后,答辯小組(或答辯委員會)根據學生答辯情況,按照要求填寫答辯記錄表和答辯評分表。
八、成績評定
1.畢業設計(論文)成績的評定,應根據學生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任務的情況、工作態度、業務水平、畢業設計(論文)和圖紙、作品的質量等以及答辯情況為依據。
2.評定成績必須堅持標準,從嚴要求。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根據四個分值綜合評定,即:平時成績(20%),指導教師評分(20%),評閱教師評分(25%),答辯成績(35%)成績評定后,要按要求填寫成績評定表。
3.畢業設計(論文)成績由系(教研室)主任審定,并掌握整個專業成績的平衡。畢業設計(論文)成績采用5級記分制(即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優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優秀的比例應控制在15%以內,優良率不得超過55%。
九、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工作管理
1.畢業設計(論文)管理
畢業設計(論文)教學管理工作以學院為單位,由分管教學的院領導全面負責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組織專家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行檢查,并及時解決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畢業設計(論文)動員
各專業在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前必須進行動員,組織指導教師、學生和有關人員學習學校關于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有關規定。
3.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檢查
檢查工作分前期和中期兩個階段進行。前期:各專業著重檢查指導教師到崗情況,課題進行所必需的條件是否具備,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是否下達到每個學生;中期:各學院組織中期檢查工作,著重檢查畢業設計(論文)的工作進度、教師指導情況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并采取有效措施給予解決,對完成任務差的學生要給予警示。
4.畢業設計(論文)后期工作
(1)答辯前各專業應著重對學生進行答辯資格的審查,根據任務書的要求,檢查學生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并組織教師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成果進行驗收。
(2)各學院提前公布公開答辯的時間、地點。
(3)答辯工作結束后,各學院及時提交學生成績。
(4)教務處組織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進行隨機抽查工作。
5.工作總結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結束后,各學院及專業要認真進行總結,撰寫“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總結”,各專業的總結由學院存檔,學院總結應于當學期結束前提交教務處。
總結內容包括:畢業設計(論文)基本情況分析,本單位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過程中執行學校規定和要求的情況,工作特色和取得的顯著效果,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對學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提出的意見或建議等。
6.畢業設計(論文)資料的保存
各學院負責自行保存全套畢業設計(論文)電子文檔資料,保存期為四年;成績評定為優秀的畢業設計(論文)需按專業交一份紙質文檔資料至校檔案館保存。
十、附則
1.本辦法從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江蘇科技大學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管理辦法(修訂)》(江科大校教〔2008〕43號)同時廢止。
2.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