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交通大學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畢業設計(論文)是本科生培養中重要的綜合性實踐教學環節,是學生畢業及學位資格認定的重要依據。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畢業設計(論文)管理工作,提高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畢業設計(論文)核心目標是培養學生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綜合運用能力,提高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具體應注重培養學生以下能力:
(一)批判性、創造性思維能力,科學的工作方法、嚴謹的工作作風。
(二)查閱、獲取、分析、綜合等文獻信息運用能力。
(三)調查研究、方案論證、分析比較、設計開發等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圖文編輯、多媒體制作、繪圖、計算、仿真等計算機應用能力。
(五)外文資料閱讀、翻譯與科技寫作能力。
(六)實驗、調查及數據分析處理能力。
(七)團隊合作、技術協作、交流表達等能力。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三條?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按照分級管理、層層負責原則組織實施。學校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成員由教務處相關領導、各學院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實踐教學管理中心。各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負責本院相關組織和管理工作,學院教學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過程管理。
第四條? 學校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職責包括:
(一)組織制訂畢業設計(論文)質量標準,健全畢業設計(論文)管理制度。
(二)組織協調學院開展畢業設計(論文)各階段工作。
(三)組織開展畢業設計(論文)過程檢查和專項評估。
(四)組織評選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和優秀工作人員。
第五條? 學院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職責包括:
(一)結合專業實際,制訂學院畢業設計(論文)質量標準與管理制度。
(二)組織開展畢業設計(論文)動員、指導教師選派、選題審核,開展過程質量監控。
(三)組織成立答辯委員會,評議答辯安排、學生答辯資格、成績評定等相關事宜。
(四)組織開展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及優秀人員的推薦工作。
(五)做好學院畢業設計(論文)的資料匯總、統計分析、工作總結和資料存檔等工作。
(六)完成學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六條? 系(教研室)工作職責包括:
(一)負責本專業“畢業設計管理系統”過程管理工作。
(二)安排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組織畢業設計(論文)選題申報及初審。
(三)審核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
(四)開展畢業設計(論文)前期、中期和后期檢查。
(五)擬定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安排,開展答辯和成績評定工作。
(六)推薦本專業優秀畢業設計(論文)。
(七)做好畢業設計(論文)的數據分析、資料匯總、工作總結和資料存檔等工作。
(八)完成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三章 指導教師
第七條? 學院在選派指導教師時,應選擇專業水平較高、教學經驗豐富的教師擔任,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相應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專業教師、實驗教師或管理干部。
(二)相應專業博士畢業后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專業教師、實驗教師或管理干部。
第八條 為保證畢業設計(論文)質量,原則上高級職稱教師指導學生不超過8人,中級職稱教師指導學生不超過6人;首次擔任指導教師的,指導學生人數不超過4人;助教不能獨立擔任指導教師,經學院批準可安排高級職稱人員帶領助教,作為第二指導教師參與。校內指導教師數量不足時,須聘請滿足資格條件的校外人員擔任指導教師,且首次指導學生人數不超過4人,學院可安排人員輔助校外導師按照學校、學院要求開展指導工作。
第九條 指導教師應認真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擬定符合要求的畢業設計(論文)選題,認真填寫任務書,明確具體任務及進度計劃。
(二)做好學生外文翻譯評閱、開題報告審查、畢業設計(論文)撰寫等指導工作,每周指導學生至少2次,其中當面指導學生至少1次。
(三)對學生每月進行一次階段進度和質量檢查,填寫指導記錄和進度計劃表,對存在問題學生及時警示。承擔指導學生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師,應定期與學生聯系,了解學生進度并予以指導。
(四)認真評閱學生畢業設計(論文)資料,給出評語及評分,指導學生準備參加答辯。
(五)及時登陸“畢業設計管理系統”完成各階段工作的相關操作。
(六)做好畢業設計(論文)資料歸檔等工作。
第四章 對學生的要求
第十條? 學生在開展畢業設計(論文)期間,應達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重視畢業設計(論文)環節,明確選題要求,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畢業設計(論文)。
(二)嚴格遵守學校紀律和相關規章制度,不得無故缺席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愛護教學設施。
(三)定期主動向指導教師匯報工作進度,認真接受指導教師指導。
(四)秉持嚴謹求實的科學態度,不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不得找人代做。
(五)畢業設計(論文)成果,經指導教師允許方可作為論文發表。
第十一條? 學生累計缺席時間達到或超過全過程的1/4,取消答辯資格,成績按不及格處理。對出現抄襲、剽竊、弄虛作假或找人代做等行為,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五章 選 題
第十二條? 選題原則:
(一)選題必須符合專業(方向)培養目標,主體內容屬于專業(方向)核心內容。
(二)選題要體現科學性、合理性和綜合性,保證學生得到綜合訓練。選題難度和工作量適當,使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工作量飽滿,又能經過努力較圓滿完成。選題題目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
(三)選題類型分為產品設計、工程設計、專題研究、軟件開發和其他。選題應有較強的應用背景和針對性,與科研、生產、文化和經濟建設等實際緊密結合,選題來源力求與教師科研相結合。
(四)工程類專業選題應盡可能結合工程應用,原則上工程類專業研究論文型選題數量不超過全部數量的20%;理科類專業應結合當前科技、經濟發展,側重于理論和應用課題研究;經管、人文、藝術類專業選題結合社會實際的題目應占80%以上,具有一定學術價值和現實意義。
(五)畢業設計(論文)原則上應一人一題,同一選題3年內不得重復。由多名學生共同完成的大選題,應使每個學生對選題有全面了解,并進行課題分解,在題目上加以區別,明確每個學生獨立完成的任務。
第十三條 選題申報、審核與分配:
(一)指導教師擬出選題(或學生提出選題),填寫選題審批表(詳見“附件1”)報教學系。
(二)系主任匯總所有選題,對照選題要求進行初審,對明顯不符合要求的選題應返回指導教師處修改,填寫選題匯總表(詳見“附件2”)。
(三)選題初審后,學院分專業組織集體審核選題。
第十四條經學院主管教學副院院長審定后向學生公布,通過師生雙向選擇或經協商分配。選題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若因工作條件、學生能力等原因確需更改,由學生在工作開展第4周前提出申請,填寫選題更改申請表(詳見“附件4”),經指導教師確認、學院審核,報教務處實踐教學管理中心備案,修改后的選題仍須符合要求。
第六章 過程檢查
第十五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學檢查,分前、中、后三個階段進行,強調重視過程管理,由學院組織落實。
(一)前期檢查:指導教師資格及指導情況、選題審核情況、學生選題情況、任務書下發和學生開題報告等審核情況等。
(二)中期檢查: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度、教師指導情況等。指導教師應掌握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度,學院應對教師的指導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并制定過程監控細則,做好檢查詳細記錄;
(三)后期檢查: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果規范化檢查、畢業答辯資格審查等,規范化檢查按照《重慶交通大學本科畢業設計(論文)規范要求》(見附則)進行。
第十六條? 在畢業設計(論文)開展過程中,學校成立檢查組開展隨機抽查和專項檢查。隨機抽查主要檢查選題申報審核、學生選題、下發任務書、學院組織管理等情況。專項檢查包括畢業答辯檢查和畢業設計(論文)評估,畢業答辯檢查主要針對學院的答辯組織和小組答辯開展情況;畢業設計(論文)評估則是針對各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整體評估,評估結果納入學院本科教學目標考核。
第七章 成績評定
第十七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由“指導評閱成績”“交叉評閱成績”和“答辯成績”三部分組成,三項成績各自按百分制計算,分別由指導教師、交叉評閱老師、答辯小組給出成績及評語。其中,“指導評閱成績”占總成績的40%,“交叉評閱成績”占總成績的20%,“答辯成績”占總成績的40%。總成績對應換算成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級制記載,一般情況下成績優良率不超過50%。
第十八條? 評定成績主要看最后成果,也要考慮學生過程表現,全面衡量學生的真實質量。如三項評分差別過大,由學院答辯委員會評議。“指導評閱成績”應在“交叉評閱成績”之前。若“指導評閱成績”和“交叉評閱成績”有一項低于60分,取消學生答辯資格,總成績認定為不及格。若“答辯成績”低于60分,總成績認定為不及格。
第十九條? 學院結合畢業設計(論文)評分標準(詳見“附件3”)制定適合專業特點的評分標準。
第八章 答 辯
第二十條? 畢業設計(論文)完成后,每個學生必須參加公開答辯。學院成立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主管教學副院長、系主任和學術水平較高的教師5~7人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領導答辯工作,對學生答辯資格、成績評定有異議的進行評議。
第二十一條? 學生獲得答辯資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紀律,保證出勤,完成了畢業設計(論文)選題任務;
(二)畢業設計(論文)資料完整,經指導教師審核,符合相關規范要求;
(三)畢業設計(論文)成果經指導教師和交叉評閱教師評閱合格,同意參加答辯;
(四)符合《重慶交通大學本科畢業論文檢測實施辦法(試行)》(交大〔2015〕128號)相關要求。
第二十二條? 學院根據專業特點和學生人數設立答辯小組,每個答辯小組人數不少于3人(不包括答辯秘書),指導教師原則上不與被指導學生同組。
第二十三條? 學生應提前做好答辯準備,對無故未參加畢業答辯者,取消答辯資格,畢業設計(論文)總成績認定為不及格。答辯期間,每個學生的答辯時間應不少于20分鐘,其中學生匯報時間不少于10分鐘,回答問題時間不少于10分鐘。
第二十四條? 答辯小組在評定學生答辯成績時,應根據學生的任務完成情況、完成質量、匯報講解、回答問題等情況綜合評價。答辯秘書應完整記錄答辯情況。
第二十五條 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預答辯或二次答辯,需在學院管理辦法明確相關要求。
第九章 校外畢業設計(論文)
第二十六條? 鼓勵學院實施校企聯合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學生赴校外單位開展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學生必須取得除畢業設計(論文)以外的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學分。
(二)校外單位必須具有指導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人員和相關條件,其中指導人員應符合指導教師資格要求。
(三)學院同校外單位正式簽署合作協議。
第二十七條? 學院安排學生赴校外開展畢業設計(論文)前須完成以下工作:
(一)學院將擬安排赴校外單位開展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名單報教務處實踐教學管理中心備案,提供相關合作協議;
(二)學院與學生簽署校外開展畢業設計(論文)的安全協議。
第二十八條? 學院須給在校外做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配備校內指導教師,校內指導教師應與校外學生保持聯系,了解、督促學生認真開展畢業設計(論文),校外學生應主動向校內指導教師匯報畢業設計(論文)進展情況。
第二十九條? 校外學生須在答辯前10天返回學校,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及成績評定原則上在學校進行,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由學生本人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章 優秀評選
第三十條? 學院可評選院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比例不超出本學院畢業總人數的20%,在院級優秀的基礎上向教務處推薦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比例不超出本學院畢業總人數的3%。教務處組織審核、公開公示后,評選出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
第三十一條? 學院可按照指導教師總人數10%推薦畢業設計(論文)優秀指導教師,學院應制定規范合理的推薦細則,保證公平公正,有利于提升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推薦參評優秀指導教師者同時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應是畢業設計(論文)第一指導教師,指導畢業設計(論文)認真負責;
(二)近3年內已經獲評過畢業設計(論文)優秀指導教師的不再推薦參評。
第三十二條? 學院可推薦一名候選人參評校級畢業設計(論文)管理先進個人,推薦參評者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應是畢業設計(論文)管理工作的直接工作人員,全程參與了近2屆畢業設計(論文)的組織與管理;
(二)按照相關要求認真、高質量地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的組織協調、資料收集、系統維護、質量監控等相關工作;
(三)近3年內已經獲評過畢業設計(論文)管理先進個人的不再推薦參評。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其他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學校授權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