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學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選辦法
為加強高層次創造性人才的培養,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質量,培養和激勵研究生的創新精神,充分調動導師的積極性,特開展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并對獲得優秀學位論文的作者及其指導教師進行表彰和獎勵,具體辦法如下:
一、評選原則
科學公正,注重創新,嚴格篩選,寧缺毋濫。
二、評選范圍
凡我校博士、碩士學位的申請者均有資格報名參評(不含專業學位申請者,相關辦法另行制定)。
三、評選比例
各分會按博士學位申請人數的5%以內推薦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按碩士學位申請人數的5%以內評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
四、評選時間
每學期末進行申請和評選。
五、評選標準
1.優秀博士學位論文
(1)學位論文選題為本學科前沿,有較大的理論意義或現實意義;
(2)學位論文在理論上或方法上有創新,達到國內同類學科領先水平或國際同類學科先進水平,有較好的社會效益或應用前景;
(3)學位論文受到評閱人的好評;
(4)學位論文答辯成績為優秀;
(5)論文內容翔實,推理嚴密,文字表達準確。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可以根據有關學科的論文研究特點,對評選條件進行細化。
2.優秀碩士學位論文
(1)論文選題為本學科重要問題,有重要的理論意義或現實意義;
(2)論文有獨到的新見解,研究成果較為突出,達到國內同類學科先進水平;
(3)學位論文受到評閱人的好評;
(4)學位論文答辯成績為優秀;
(5)論文內容翔實,推理嚴密,文字表達準確;
(6)在校期間以第一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際學術刊物上至少正式發表1篇與學位論文內容相關的學術論文。
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可以根據有關學科的論文研究特點,對評選條件進行細化。
六、評選程序
1.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程序
(1)學生本人提出申請;
(2)導師根據評選條件提出推薦意見;
(3)學院在聽取相關學科責任教授小組意見的基礎上進行審核;
(4)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評選條件進行審核并表決,經到會委員2/3以上(含2/3)通過者,確定校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初選名單;
(5)校學位辦公室負責審核并匯總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初選結果,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進行審定并表決,經到會委員2/3以上(含2/3)通過者,確定為校優秀博士學位論文。
2.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程序
(1)學生本人提出申請;
(2)導師根據評選條件提出推薦意見;
(3)學院在聽取相關學科責任教授小組意見的基礎上進行審核;
(4)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評選條件進行審定并表決,經到會委員2/3以上(含2/3)通過者,確定為校優秀碩士學位論文,送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七、獎勵方式
學校將對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的獲得者及其指導教師進行表彰和獎勵。獎勵辦法按《關于印發<北京理工大學優秀學位論文獎勵與資助辦法>的通知》(校發[2009]8號)執行。
八、其他
1.為保證評選結果的公正性和準確性,維護學術風氣和科學道德,任何單位或個人,如發現入選的學位論文存在剽竊、作假現象,或論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嚴重問題者,自評選結果公布7日內,可以以書面方式提出異議。學位辦公室對提出異議的單位和個人予以保密。如經過調查,確認存在嚴重問題,學位辦將撤消對作者和指導教師的獎勵,并予以公布。
2.在推薦參加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和北京市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時,優先推薦校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參評。
3.本辦法自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通過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