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使用辦法
為了進一步落實教育部《關于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進一步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我校學術道德及學風建設,在全校研究生中營造求實、誠信、向上的學術風氣,研究生院利用“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開展研究生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工作,引導研究生樹立正確的學術規范,協助導師更全面地了解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以達到凈化我校學術風氣、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質量的目的。開展此項工作的具體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檢測系統功能介紹
借助“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對學位論文進行檢測。該系統是以《中國學術文獻網絡出版總庫》為全文比對數據庫,可對學位論文中的抄襲、偽造及篡改數據等學術不端行為進行快速檢測,是檢測研究生培養過程中學術及學位論文出現不端行為的輔助工具。該系統設有總檢測指標和子檢測指標二部分指標體系,涉及重合字數、文字復制比、首(尾)部復制比等多項內容,從多個角度對學位論文中的文字復制情況進行詳細描述,根據指標參數以及其他數據相關信息,自動給出預判的診斷類型并生成檢測報告。
二、學位論文檢測要求
1、研究生學位論文檢測工作由研究生院學位辦和各學院(中心)共同組織進行。校學位辦負責檢測系統中技術問題、人員培訓和全校已授學位的論文抽查檢測工作,各學院(中心)負責本單位全部擬申請學位的博士學位論文、碩士(含工程碩士)學位論文的檢測、檢測報告的分析處理等工作。
2、凡擬參加學位答辯的所有研究生學位論文必須參加檢測或抽查檢測,檢測時間一般在學位論文預答辯完成后、送審前進行。具體規定為:博士學位論文,人文、社科、經濟、管理類碩士學位論文全部參加檢測,理、工、醫科類碩士學位論文按照20%比例抽查檢測。
3、各學院(中心)應高度重視學位論文不端行為檢測工作,確定專人負責。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嚴格把關,對在檢測中出現的問題要認真查看、仔細分析,制訂切實可行的處理辦法,以保證檢測工作落到實處。
三、檢測結果與處理
1、學術不端行為的檢測是一個技術性比較強的工作,各學院須指定專人使用系統。在系統使用過程中,須對系統用戶名/密碼、相關檢測過程、檢測內容、檢測結果等嚴格保密、不向媒體擴散,并嚴禁使用該系統對本學院以外或其他不相關的論文進行檢測。
2、學院(中心)完成檢測工作后,應及時將檢測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研究生指導教師。但應注意,檢測系統給出的檢測結果僅具有參考價值,不能據此判定,應以專家鑒定意見為準。凡學位論文檢測結果全文文字重合比例≥10%的,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組織專家甄別、認定,得出相關結論。
3、對于在檢測過程中被認定學位論文存在抄襲或剽竊現象者,學校將予以嚴肅處理。具體處理視情節輕重分為: A、問題較輕者同意修改后答辯;B、問題較嚴重者,論文需做重大修改,延期畢業;C、抄襲剽竊極為嚴重者,取消本次學位申請資格。
四、相關規定
1、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在學位論文檢測中注意積累經驗,認真總結和分析研究生學位論文問題產生的原因,由此加強對在校研究生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方面的教育,杜絕研究生學術不端行為的發生。
2、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