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科技大學關于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的有關規定
畢業答辯是檢驗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及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的重要手段,同時也是對各專業辦學過程進行全面總結的一項重要教學活動。為了更有效地做好畢業答辯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答辯組織
1.各院(部)成立答辯委員會,下設若干答辯小組。每個答辯小組成員由具有表決權的奇數教師(≥5)組成,一般由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任組長,答辯小組工作由組長主持,答辯秘書由助教以上職稱人員擔任。
2.各院(部)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在主管院長(主任)領導下進行。名單由院長(主任)提名,經教務處審核后,報主管校長批準統一公布。
3. 答辯小組的職責
安排答辯程序; 主持答辯過程; 評定學生成績并審定畢業設計(論文)評語。
4. 答辯委員會職責
根據學生論文課題的不同情況,分別組成若干答辯小組實施答辯工作;審查和確定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對答辯小組中有異議的提出仲裁意見。
二、答辯
1.除被取消答辯資格者外,學生必須參加答辯。
2.答辯前,院長(主任)要組織答辯委員聽取指導教師對本課題進程及學生作風與表現情況介紹,經教研室主任簽字批準后方能取得答辯資格。對沒有完成任務或有重大錯誤而達不到教學基本要求者不準參加答辯。
3.學生答辯前應寫出書面提綱,內容主要包括課題的任務、目的和意義;所采用的主要原始資料或參考文獻;設計(論文)的基本內容及主要方法;成果、結論和對自己完成任務的評價等;
4.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全部資料由指導教師審定簽字;
5.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經評閱人詳細評閱,并詳細寫出評閱意見,內容包括:選題質量、完成情況、取得成果、存在不足和成績評定。評閱人應是具有指導資格的教師(由系部或專業教研室指派),學生的指導教師不擔任其評閱人;
6.答辯小組每個成員都必須詳細審閱每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報告,了解設計(論文)的質量和水平,并準備答辯時應向學生提出的問題,為答辯作好準備。
7.答辯按事先排好的次序進行,每個學生的答辯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參加答辯的學生要事先做好準備工作(掛好圖紙、備好演示用的投影儀、計算機等),然后自述課題的目的、要求、設計的主要特點,分析和計算的主要依據和結論,設計中的體會、見解和改進建議等。自述一般不少于10分鐘。允許同學旁聽答辯。
8.答辯委員會審查學生的設計圖紙、計算書、說明書(論文),隨后提出質詢,由學生回答,一般不少于10分鐘。答辯委員會應根據課題涉及的內容和要求,以及與課題密切相關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設計及計算方法、實驗方法等方面內容,提出相應難度的問題,由學生進行解答。因故未能到場參加答辯的學生,答辯委員會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并上報學校。
9.答辯過程中,答辯秘書應做好現場組織工作及記錄工作。
10.答辯工作結束后,答辯小組應向學院(部)做出書面報告。
三、成績評定
答辯成績依據《青島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設計(論文)評定的實施辦法》評定。
四、其他
1.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有關規定自本規定公布之日起停止使用。各專業可根據本專業特點制定實施細則。
2.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