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本科學生畢業設計(論文)[以下簡稱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目的和要求
1.畢業設計(論文)是學生在校期間最后一個綜合性實踐教學環節,是前期教學的繼續深化和檢驗。其目的是使學生受到理論聯系實際的綜合訓練,培養學生正確的設計思想,嚴謹的科學態度,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初步掌握解決生產實際問題及科學研究的能力;調查研究、查閱文獻和收集資料、分析歸納、綜合比較的能力;設計試驗方案、計算和繪圖的能力;數據處理及綜合分析、編制設計說明書及撰寫論文的能力等;
2.各學院在畢業設計(論文)階段要切實落實指導人員(包括指導教師和實驗教學人員配備等)、各種實驗儀器設備及配套設施、畢業設計(論文)的場所,并召開畢業設計(論文)動員會,使學生理解畢業設計(論文)的目的和意義,勇于創新、誠實守信,對弄虛作假、抄襲等不良行為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取消畢業答辯資格。
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管理
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由主管校長領導,學校教務處實踐教學管理科主管,各學院組織實施。
1.教務處實踐教學管理科工作職責:
負責全校畢業設計(論文)的宏觀管理和指導工作,制訂和完善有關管理規章制度;檢查和監督各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落實情況;組織評選校級本科生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等。
2.學院主要職責:
(1)根據本學院的學科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保證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的措施;
(2)審定本學院各專業畢業設計(論文)選題和指導教師及指導學生人數,定期檢查各專業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進度和質量,特別要做好初、中期檢查和答辯前的檢查;
(3)確定本學院答辯委員會(小組)人員組成,組織對“優”和“不及格”畢業設計(論文)二次答辯;
(4)做好文件匯總、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歸檔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總結。
3.各系(教研室)主要職責:
(1)確定指導教師,組織選題,審查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的編制與下達情況;
(2)檢查學生對課題任務、要求和進度落實情況,對于大型設計課題可以由指導教師指定1—3人完成開題報告;
(3)檢查指導教師的工作和學生設計(論文)工作進行情況;定期召開指導教師會議,研究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組織畢業設計(論文)的答辯和督促相關教師及時將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錄入《教務系統》。
4.答辯委員會主要職責:
(1)代表學院聘請畢業設計(論文)評閱人,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教師不得任本人指導的設計(論文)評閱人;
(2)審定學生答辯資格;
(3)進行成績評定及撰寫評語。
5.指導教師要求
(1)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教師原則上應具有中級職稱以上的教師擔任(初級職稱的教師須有副高職稱以上的教師指導);提倡組成校內外聯合、以校內教師為主體的指導教師隊伍,外聘指導教師應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事先經系(教研室)審議,并報學院批準方可聘請。
(2)指導教師師生比。理工農醫科類不高于1:10;文法經管類不高于1:12,各學院可以根據本院實際情況進行適量調整。
6.指導教師主要職責
(1)編制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經系、教研室審定后,下達給學生。任務書的內容應包括目的、原始資料、技術經濟指標、工作程序、日程安排、成果要求及主要參考文獻等;
(2)指導學生作開題報告;組織調研、實驗、上機運算等各項準備工作;在設計或撰寫論文過程中,指導學生查閱資料,選擇計算方法和實驗方案等;
(3)與學生建立相對固定的聯系方式,適時了解學生完成畢業設計(論文)進展情況,定期指導和檢查;
(4)考察學生的工作表現、工作能力和成果質量,寫出評語,答辯前提交答辯委員會。
(5)在校外單位指導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師,應代表學校同廠(所)方一起,落實畢業設計(論文)的各項準備工作,處理設計(論文)中發生的各種問題。畢業設計(論文)結束后要切實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三、畢業設計(論文)時間安排
為保證畢業設計(論文)任務的完成,選題工作原則上應在第四學年上學期結束之前完成。畢業實習及畢業設計(論文)時間安排原則上應覆蓋一個學期,各學院應嚴格按照教學計劃實行,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學期進行。
四、畢業設計(論文)選題
1.選題原則
(1)畢業設計(論文)選題,應符合本科培養目標,保證達到該專業(學科)畢業設計(論文)的基本要求,原則上“一人一題”。
(2) 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的范圍和深度應符合學生在校所學理論知識和實踐技能的實際情況,盡可能反映現代科學技術發展水平。題目難易要適當、工作量要合理、過程要完整,使學生經過努力能夠完成。對于優秀的學生,可適當加大工作量與難度要求。
(3) 畢業設計(論文)原則上應訓練學生查閱和使用外文資料,訓練學生把理論分析與實驗分析結合起來。
(4)幾名學生共同完成一個課題時,必須明確每個學生各自完成的具體任務,必須保證每個學生參與一個課題的全過程。
(5)畢業設計(論文)的題目需經院教學委員會研究審定,由教學副院長批準后報教務處備案。完成批準、備案的題目不得隨意更改,如確需更改時,必須重新審定、報批及備案。
2.選題準備
(1)畢業設計(論文)的組織工作由系(教研室)或畢業設計(論文)指導組負責,在第七學期末提出工作計劃(包括指導教師、選題、要求、分組、進度安排、工作地點等)向學院申報;
(2)各系(教研室)組織對課題的遴選、審定工作,經批準后向學生公布;并根據學生報名選題情況,按照自愿和指定相結合的原則,適當統籌、平衡(人數平衡、志愿平衡以及學生的合理搭配),最后確定學生分組;
(3)在學生進行畢業設計(論文)之前,各學院通過集中方式,向學生介紹學術論文寫作的技術規范以及當前學術動態和參考文獻;
(4)學生在選題確定后,如因故改變原有課題或任務書內容,要向專業教研室主任或畢業設計(論文)指導組組長說明理由,并報學院批準后方可更改;
3.選題程序:教師提出選題—→系(教研室或畢業設計(論文)指導組)—→學院復查—→公布題目—→師生雙向選擇(志愿和指定相結合)—→畢業設計(論文)指導組或教研室合理平衡—→匯總填報情況登記表;
4.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程序:選題、確定任務和下達任務—→開題報告或開題綜述—→中期檢查—→結題驗收—→答辯—→成績評定與匯總—→文件歸檔、總結。
五、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紀律守則
1.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必須在規定的場所工作,以便接受指導和考察(文科及經管類不要求);
2.嚴格遵守校、學院、教研室及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在校外進行設計要遵守所在單位的規章制度;
3.畢業設計(論文)期間,一般不準請假。若確需請假者,必須征得指導教師同意,并按學校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4.學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計超過畢業設計(論文)時間的1/4者,取消答辯資格,不予評定成績;
5.要求獨立完成任務,嚴禁抄襲、套用他人成果。凡襲用他人成果者,按作弊論處,不準參加答辯,成績按不及格計。
六、畢業設計(論文)的答辯和考核
1.答辯工作
(1)答辯委員會由院、系領導及專家5-7人組成,設主任委員1人(一般應具有教授職稱),答辯委員會可根據需要,成立若干個答辯小組具體負責答辯工作。答辯委員會和答辯小組成員必須由講師以上人選擔任。
(2)每位學生都必須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的小組答辯,申請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必須參加二次答辯。答辯前,學生必須將畢業設計(論文)的全套文件和成果送交答辯委員會,并安排聘請評閱人進行評審,審閱者應在審閱后的設計說明書、圖紙或論文等文件上簽名,并填寫《畢業設計(論文)評審意見表》。
(3)答辯的組織方式,可根據課題的特點和學生人數的多少采取分組答辯或按課題答辯等。對優等和不及格的學生,應由學院再組織二次答辯,答辯時可安排部分非畢業班的學生參加以便交流示范。
(4)答辯委員會成員應在評閱設計(論文)的基礎上,在答辯前擬定質詢題目,答辯時,要對每個學生提出質詢,聽取學生回答,然后按標準進行無記名投票評分。
2.考核工作
(1)畢業設計(論文)成績采用五級記分(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評定,答辯委員會應參照以下三部分成績綜合評定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評分、評閱人評分、答辯小組評分。以上三個評分均應以100分制記分,然后按規定折算成五級記分的總成績。為防止評分偏高偏松,應適當控制同一專業成績比例,一般優秀不超過10-15%。未取得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或成績不及格者,按《華僑大學本專科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修訂)》的有關條款處理。
(2)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必須在答辯全部結束,經學院審批后,向學生公布,任何個人事前均不得擅自向學生透露。成績公布后原則上不再更改,特殊情況須經答辯委員會集體研究,并報院系審批決定。
七、成績評定
各學院根據專業不同特點制定量化評分標準,盡量做到評定標準統一、規范,評定成績公正、客觀。
成績參考比例:優秀10—15%,及格和不及格10—15%。
成績結構:指導教師評分占40%,評閱人評分占20%,答辯小組評分占40%。
八、其它
1.學生在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結束后,必須將按照畢業設計(論文)文本規范化要求裝訂成冊的畢業設計(論文)、成果、文獻資料、畢業設計(論文)電子版上交給專業教研室,并統一保存在學院資料室。畢業設計(論文)電子版應包括歷次的修改稿和最終的定稿。不上交上述材料的學生,不予登記成績。
2.各學院應于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完成后的下一學期第10周前將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整理匯總,匯總格式為《華僑大學?? 屆各專業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選題一覽表》《華僑大學?? 屆各專業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一覽表》《華僑大學?? 屆各專業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分析表》。
3.做好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推薦工作。各專業應評選出質量高、有獨立見解、有創造性或有實用價值的優秀畢業設計(論文)。
4.各學院包括專業教研室應認真進行總結,從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指導、育人、質疑、答辯等方面深入分析教學質量,總結畢業設計(論文)的組織指導工作經驗,以利于改善管理和提高培養人才的工作質量,各學院應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召開畢業設計(論文)教學研討會,組織經驗交流。
5.各學院應參照以上規定要求,根據不同專業學科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實施細則并報送教務處,以便匯編成冊。
6.輔修專業、雙學位的學生也必須嚴格參照此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