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論文(設計)的審查與評閱
2017年04月06日 | 作者:
PaperRight論文查重 | 分類:
論文寫作
一、形式審查
1、形式審查主要是審查學生畢業論文(設計)撰寫格式的規范性、裝訂的規范性、必須交納資料的完整性。
2、各學院(部)結合本學院(部)的實際,成立畢業論文(設計)形式審查工作小組,制訂具體的形式審查要求,負責本院(部)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形式審查工作。審查合格的畢業論文(設計)要在封面加蓋院(部)公章。
3、形式審查應在畢業答辯前一周完成,形式審查合格者才能參加答辯。審查不合格者,應令其返工或補充。過時仍不能達到要求者,不評定畢業論文(設計)成績。
4、在校外進行畢業論文(設計)的學生,其論文形式審查、交叉評閱和答辯一律回校進行。
二、指導教師評閱
指導教師根據學生在畢業論文(設計)期間的表現和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寫出評閱意見,并按等級給出成績。
三、交叉評閱
所有學生畢業論文(設計)必須由學院指定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進行交叉評閱,必要時也可聘請校外相關專業人員為交叉評閱教師。評閱教師評閱后,寫出評閱意見給出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