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管理辦法
畢業論文(設計)是在本科教育階段達成畢業要求、實現培養目標的重要教學環節。為了切實做好我校畢業論文(設計)工作,努力提高畢業論文(設計)質量,規范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教學目的與教學要求
(一)教學目的
畢業論文(設計)是要求學生運用所學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進行綜合實踐訓練,培養其提出問題、分析并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進行研究、開發、創作、設計的初步能力,包括選題、文獻檢索與閱讀、開題、方案制訂、實驗設計與操作、調查研究、信息技術應用以及論文或研發報告撰寫等能力;培養學生綜合實踐能力、創新與創業精神,培養實事求是、虛心好學、刻苦鉆研、開拓進取的科學精神。
(二)教學基本要求
1.培養學生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高尚的職業道德;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工作作風和嚴肅認真的科學態度。
2.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獨立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使學生獲得為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奠定基礎的專業訓練。
3.進一步訓練和提高學生的設計及分析能力、理論計算能力、實驗研究能力、社會調查能力、經濟分析能力、外語應用能力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以及查閱文獻資料和文字表達等基本技能。除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學專業外,其余專業都要進行畢業論文(設計)環節。
二、教學組織與教學管理
(一)教學組織管理主體及職責
在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領導下,教務處與學院共同負責畢業論文(設計)教學組織工作。
1.教務處職責
(1)制定學校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指導性規章制度。
(2)協調解決有關疑難問題。
(3)組織專家檢查學院畢業論文(設計)工作各個階段的實施情況,督促工作進程,檢查工作成效。
(4)組織專家評估各專業畢業論文(設計)的總體工作質量。
(5)評選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表彰先進管理單位及優秀指導教師,推廣先進工作經驗。
2.學院職責
(1)制定教學標準。依據各專業培養方案及畢業要求,制定各專業畢業論文(設計)教學標準、評分標準。對畢業論文(設計)的規格、質量(難度)及進度等做出明確規定,例如題目難度、外文資料閱讀和翻譯量、文獻閱讀及綜述報告字數、工程設計要求及圖量、論文的字數等要求。
(2)制定實施細則。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制定學院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實施細則;規定各專業學生能夠進入畢業論文(設計)環節的完成學分要求;制定系、教研室的工作職責;制定指導教師教學資格認定辦法。
(3)實施全程管理。制訂本院工作計劃;組織擬題、審題、選題與開題;檢查監督各系畢業論文(設計)工作計劃落實;組織答辯、成績評定;推薦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
(4)工作總結與質量分析。采集、分析學生畢業論文(設計)學習效果,總結工作,制定改進措施;按專業進行文件資料歸檔。
3.指導教師職責
(1)積極承擔教學任務,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2)擬定畢業論文(設計)課題,下達畢業論文(設計)任務,制定指導方案。
(3)加強學術誠信教育。教育學生恪守學術誠信,及時糾正學術不端行為,必要時向學院申報取消學生答辯資格。
(4)嚴格落實教學要求。按照專業畢業論文(設計)教學大綱與教學標準要求,認真落實教學內容。加強學生綜合實踐能力、主動創新精神以及獨立思考與批判性思維能力的培養。
(5)確保指導精力投入。指導教師應確保對學生指導次數與時間,及時檢查工作進度與工作質量;每月進行階段性檢查,提出評價和指導。定期向學院(系)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6)認真審查畢業論文(設計)成果。審查定稿畢業論文(設計),審查內容包括設計說明書、計算資料、實驗報告、圖紙、實物作品、論文等;審查答辯資格,指導學生做好答辯準備。承擔在校外進行畢業論文(設計)學生的指導教師,與校外指導單位合作做好畢業論文(設計)的各項工作。
(7)撰寫年度指導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總結。總結所指導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工作情況。工程類專業還應就指導學生對復雜工程問題以及畢業要求的達成度進行較為詳細的分析。
(二)指導教師資格審查
1.各學院應選聘具有較高的教學、科研水平和一定的教學工作經驗、工作認真負責的講師及以上職務教師承擔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工作。學院教學委員會負責認定年度畢業論文(設計)環節教學資格,并形成正式聘任文件。
2.學生在校外做畢業論文(設計)時,學院應聘請相當于講師及以上職稱的行業專業人員擔任指導老師,同時選派本專業講師及以上職稱的教師,負責協同指導、掌握進度、監控質量等工作。
3.每位教師指導同一屆學生人數一般不超過5名;少數專業確因指導教師數量不足,指導人數可適當增加,但不得超過8名。指導教師由選題環節雙向選擇確定,經學院分管教學副院長審批后不得隨意更換。
(三)教學過程管理
畢業論文(設計)管理分為前期準備、研究與設計、論文撰寫、考核與評價、總結與歸檔五個階段。
1.第一階段:前期準備
(1)組織準備:學院成立畢業論文(設計)工作領導小組及相關組織,制定工作計劃和安排;召開學院畢業論文(設計)工作動員大會,宣講相關管理規章制度;檢查學院實踐條件;審查指導教師資格。
(2)征集課題:向教師征集課題;受理學生自擬課題申請。
(3)審題與定題:學院組織專家審查征集課題,分專業確定課題。
(4)選題:將審定后的課題公布,進行課題、師生雙向選擇,并匯總選題結果。
(5)下達任務書:指導教師向學生下達任務,學院檢查任務下達情況。
(6)開題: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廣泛查閱文獻資料,撰寫文獻綜述;學院組織學生開題,檢查學生開題工作完成情況及完成質量。
2.第二階段:研究與設計
(1)開展研究:在教師指導下,學生按計劃開始畢業論文(設計)研究工作。
(2)中期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畢業論文(設計)工作安排及組織落實情況;指導教師精力投入情況;學生精力投入情況;任務書、文獻綜述、外文翻譯、開題報告等完成情況及質量;學生畢業論文(設計)工作進展。檢查工作分為指導教師與學生自查、學校檢查。
3.第三階段:論文撰寫
(1)指導教師結合專業特點指導學生規范撰寫論文;學生按相關規范撰寫畢業論文(設計),提交指導教師審閱修改、定稿,填寫指導記錄。
(2)指導教師對照任務書規定的任務和技術指標,對項目進行考核。
4.第四階段:考核與評價
(1)答辯申請:學生將修改后的論文提交指導教師審定,并在有效時間內向指導教師提出答辯申請。
(2)論文查重:學院采用“中國知網”大學生論文抄襲檢測系統對所有畢業論文(設計)進行學術不端檢測。
(3)答辯資格審查:結合查重結果,指導教師審查學生答辯資格,填寫答辯資格審查表。通過審查的學生方可參加答辯。
(4)答辯:學生提交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小組復查學生答辯資格;論文評閱人提前審閱答辯論文;答辯小組根據答辯情況給出答辯意見和成績。
(5)成績評定:①指導教師評分→論文評閱人評分→答辯小組評分→答辯委員會認定。②學院答辯委員會復議評閱答辯過程中有爭議的問題;③學院答辯委員會綜合指導教師、論文評閱人及答辯小組三個成績,最終評定成績等級,確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④畢業論文(設計)成績經學院答辯委員會主任審核簽字備案。
5.第五階段:總結與歸檔
(1)優秀畢業論文(設計)評選:學院按要求推薦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教務處組織專家評選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
(2)工作總結:學院、專業、指導教師分別進行工作總結;學院、專業的工作總結交教務處備案。
(3)檔案管理:①學生根據評閱、答辯意見完善畢業論文(設計)工作、修改畢業論文(設計)文本。②指導教師檢查學生畢業論文(設計)修改、完善情況以及是否符合規范要求;通過后,學生按規范要求將畢業論文(設計)裝訂成冊,經指導教師審查通過后提交學院存檔,③學院整理畢業論文(設計)相關文件資料,歸入教學管理檔案。④按專業進行畢業論文(設計)歸檔。每生歸檔內容包含:(a)畢業論文(設計)及相關圖紙、軟硬件成果等;(b)相關材料(內含畢業論文(設計)任務書、外文資料譯文及原文、文獻綜述、開題報告、吉林大學畢業論文(設計)工作記錄本、中期檢查表、實物驗收單、答辯資格審查表、答辯記錄);(c)畢業設計(論文)評審表(一式兩份,一份裝入學生檔案)。
三、質量保證與監控
針對各專業畢業論文(設計)環節,學校從擬題與審題、任務下達與開題、過程管理與指導、成果審查與質量評價、工作總結五個控制點加強質量保證。
(一)擬題與審題
1.課題應密切結合本專業培養目標、畢業論文(設計)教學大綱要求,內容與本專業密切相關,具有相當的先進性、合適的深度和難度。課題要有利于學生得到全面的訓練,有利于鞏固、深化和擴充所學的知識,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既要使大多數學生能夠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規定的任務,又能使少數特別優秀的學生得到更好的培養和鍛煉。
2.課題應聯系國家經濟、社會、科技、文化發展的實際需要,可以對某些基礎理論和學術問題進行探討,也可以結合科技生產和社會生活的實際問題進行研究;能結合生產實際和科研實踐進行,現實意義明顯。
3.課題應體現畢業論文(設計)階段的綜合訓練要求,包括確定課題、調查研究、查閱和整理資料、撰寫開題報告、調查實習、實驗設計、數據處理、畢業論文(設計)撰寫等各個環節。
4.針對復雜(工程)問題,鼓勵學院根據學生層次進行分類培養,題目難易程度適中;工程類專業應該結合專業特點對工程問題的復雜性做出進一步闡釋。工程類專業的科研論文類選題應小于20%。
5.如多名學生共同參與同一研究項目,應要求學生不僅完成協作部分內容,還要完成自己的獨立部分工作,題目名稱要有區別。審核課題數量應大于應做畢業論文(設計)的學生人數(1.2倍以上)。
6.題目一經審定,不應隨意改變。如內容必須變更,需重新履行審批手續;經過學生一段時間研究,或在中期檢查時,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組討論認為選題必須調整,應盡快辦理變更程序。
7.赴校外進行畢業論文(設計),課題可以是學院下達的題目,學生利用企事業單位的條件與環境完成;也可以是經專業畢業論文(設計)領導小組審核同意的企事業單位的實際題目。
(二)任務下達與開題
1.選題結束后,指導教師應及時對學生下達《吉林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任務書》,明確任務。
2.學生撰寫文獻綜述,包括國內外現狀、研究方向、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參考文獻等,字數在3000字以上。要求查閱最新中外文參考文獻10篇以上。
3.學生撰寫畢業論文(設計)開題報告。
4.學生翻譯外文資料(附原文),翻譯字數在3000字以上;要求必須在中文譯文中注明外文文獻的出處并附原件;外文文獻必須是國外正規出版的論文、著作、手冊等;盡可能翻譯以外語作為母語的作者的文獻。
(三)過程管理與指導
指導教師對學生畢業論文(設計)實施全程有效監督與指導。每周對每個學生指導時間1學時以上。因公出差,2周內需學院主管教學院長批準;超過2周,需經教務處批準,并事先布置好學生任務,委托他人代為指導。督促學生認真填寫《吉林大學畢業論文(設計)工作記錄本》、《吉林大學畢業論文(設計)中期檢查表》。
學院必須為赴校外進行畢業論文(設計)的學生配備指導教師,負責整體指導工作,同時由企事業單位指派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即校外指導老師)負責具體指導工作。本校指導教師應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及時掌握學生工作質量和進度情況;要求校外指導老師檢查、指導學生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要求校外指導老師檢查指導學生填寫《吉林大學畢業論文(設計)工作記錄本》,作為對學生在校外期間工作及教師指導工作的考核依據。
學生赴校外進行畢業論文(設計),應填寫《赴校外做畢業論文(設計)申請表》,提供擬赴單位的正式接收文件、論文(設計)題目、指導老師情況、工作計劃以及工作環境、條件等材料。學院對上述情況進行核實、批準后,報教務處備案。
(四)成果審查與質量評價
1.學術道德
(1)學校統一利用有關信息系統,對全校畢業論文(設計)進行學術不端檢測。檢測合格的畢業論文(設計)方可參加答辯及成績評定,終檢不合格的畢業論文(設計)不能答辯。學術不端檢測的合格標準為:理學、工學、農學、醫學類專業的論文復制比小于等于20%,其他學科專業低于10%。
(2)多名學生共同參與同一研究項目,學生必須獨立完成指導教師下達的工作內容及相應的工作量,嚴禁抄襲。一經查實,取消成績,并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2.答辯資格
指導教師應根據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任務完成情況(含實物作品)、創新性、畢業論文(設計)撰寫規范程度、學術誠信等方面給予全面審查,填寫《答辯資格審查表》。在校外做畢業論文(設計)的學生的答辯資格,由校內指導教師負責審查。
3.赴校外畢業論文(設計)的評價管理
學生赴校外進行畢業論文(設計),必須回學校答辯。校外工作結束后,校外指導老師寫出綜合評價并提供有關資料作為考核依據。畢業論文(設計)指導教師評語,由校內指導教師依據掌握情況、校外指導老師綜合評價和有關材料撰寫。
4.論文評閱
指導教師不能評閱本人指導的畢業論文(設計)。學院指定副教授及以上教師擔任論文評閱人。評閱人依據評價標準,對包括選題意義、研究成果(含外文文獻翻譯、文獻綜述、設計圖紙、作品等)、研究問題的深度與難度、論文寫作規范性等方面,進行詳細評述,評閱意見不少于100字。
5.答辯評審
所有畢業論文(設計)必須答辯。各學院成立答辯委員會,下設若干答辯組,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任組長。論文答辯程序:(1)學生陳述論文的主要內容及創新點。(2)答辯組提問,學生回答問題。(3)答辯組集體討論并為論文寫出詳細評語。答辯組由5-7名講師以上職稱成員組成。每個學生答辯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答辯評審意見應根據學生實際完成質量及答辯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價(100字以上)。
實行二次答辯制度。對答辯成績為專業后10%的及格以上的畢業論文(設計),學院應組織二次答辯;學生對答辯成績不滿意,也可以申請二次答辯。
二次答辯的答辯組應由相關專業的副教授、院級督學、院教學委員會委員組成。畢業論文(設計)的答辯成績以第二次答辯成績為準。
制作實物或創作作品的畢業設計,答辯組必須進行實物(作品)驗收,并填寫驗收記錄。
第一、二次答辯,均須做好答辯記錄。
6.成績評定
成績評定分為指導教師、評閱教師、答辯評審以及過程考核成績四部分。
成績評定應嚴格按照專業畢業論文(設計)評分標準評分。綜合評價題目難易程度,創新性,對現代工程工具的使用,完成各環節所要求的任務情況,是否制作實物及實物作品性能等因素。
畢業論文(設計)成績按百分制進行評定。90—100為優秀、80—89為良好、70—79為中等、60—69為及格、59分及以下為不及格。專業內成績分布,優秀率不高于20%,良好率不高于45%,中等、及格、不及格總數不低于35%。
(五)工作總結
1.調查學生滿意度
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結束后,各學院應在學生離校前進行畢業論文(設計)環節調查,了解學生對學校的教學管理與條件保障的滿意度,了解學生對能力提升的自我評價等信息。
2.撰寫工作總結
在學生滿意度調查基礎上,指導教師、專業、學院應認真總結畢業論文(設計)工作,撰寫工作總結。總結的基本內容包括:①畢業論文(設計)工作概況,包括擬題與選題、任務書下達、開題、指導、過程管理、成績評定、突出的指導教師及學生等情況;②具體實施情況,包括實踐條件保障、實驗與調查開展情況、成果與學生綜合實踐及創新能力提升;③本單位提高畢業論文(設計)質量有顯著效果的做法與經驗;④成績分析,畢業要求的達成度分析;工程類專業,還應針對畢業設計(論文)題目進行“復雜工程問題”的符合度分析。⑤畢業論文(設計)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⑥意見和建議等。
學院與專業的工作總結報送教務處備案。
3.開展工作督查
每年下半年,教務處對畢業論文(設計)進行檢查,對管理制度與教學標準建設與執行情況、畢業論文(設計)質量與成績評定、評語科學性等工作進行評價。
四、學生守則
1.努力學習、勤于實踐、勇于創新,獨立保質保量完成畢業論文(設計),不弄虛作假,不抄襲他人的成果,否則畢業論文(設計)成績按不及格。
2.尊重指導教師,虛心向老師學習,接受指導和檢查。
3.遵守紀律,保證每天8小時學習時間,赴外的學生應遵守所在單位作息時間。遇事或生病,如請假1至2天,須經指導教師批準;請假3天以上,須經學院批準;累計曠課5天(含)或請假2周(含)者,不能參加答辯,須重修。
4.調研或實驗時,愛護儀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有關部門規定,嚴禁在工作場所進行與工作無關活動等。
5.在畢業論文(設計)期間,認真填寫“吉林大學畢業論文(設計)工作記錄本”,不填寫者不能參加答辯。如果丟失,應及時辦理補發手續,但以往的記錄一律不得補填。
6.赴校外進行畢業論文(設計),須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獲批。
7.在校外進行畢業論文(設計)者,須定期向學院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五、工作評價與獎勵
1.學校每年組織畢業論文(設計)工作評估,評估成績名列前1/4的學院,頒發“畢業論文(設計)優秀管理單位”;評選表彰10個“畢業論文(設計)優秀管理專業(系)”;評選優秀畢業論文,授予學生“優秀畢業論文獎”,授予指導教師“優秀畢業論文指導教師”。
2.“畢業論文(設計)優秀管理單位”、“畢業論文(設計)優秀管理專業(系)”,作為院(系)目標責任制考核中本科教學工作考核的內容;“優秀畢業論文獎”作為教師的工作業績考核內容。
六、其他
1.本辦法適用于全校除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學專業以外的所有專業。
2.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吉林大學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管理規定(試行)》(校教字[2003]025號文件)同時廢止。
3.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