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摘要的撰寫要求
2016年09月01日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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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寫作
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涵性,并擁有一次文獻同等量的主要信息,要求不閱讀文獻的全文,就能獲得必要的信息。因此,摘要是一種可以被引用的完整短文。具體要求:
1.使用第三人稱。作為一種可閱讀和檢索的獨立使用的文體,摘要只能用第三人稱而不用其他人稱來寫。有的摘要出現了“我們”、“作者”、“本文”等詞匯作為摘要陳述的主語,一般講,這會減弱摘要表述的客觀性,有時也會出現邏輯上的混亂。
2.不能進行自我評價。
3.排除在本學科領域方面已成為常識的或科普知識的內容。
4.不得簡單地重復論文篇名中已經表述過的信息。
5.要客觀如實地反映原文的內容,要著重反映論文的新內容和作者特別強調的觀點。
6.要求結構嚴謹、語義確切、表述簡明、一般不分段落;切忌發表空洞的評語,不作模棱兩可的結論。
7.要采用規范化的名詞術語,不用非共知共用的符號及名詞術語。
8.不使用圖、表或化學結構式以及相鄰專業的讀者尚難于清楚理解的縮略語、簡稱、代號。如果確有必要,在摘要中首次出現時必須加以說明。
9.不得使用一次文獻中列出的章節號、圖、表號、公式以及參考文獻號。
10要求使用法定計量單位以及正確地書寫規范漢字和標點符號。
11.要求書寫英文摘要,英文摘要不宜超過250個實詞。
12.眾所周知的國家、機構、專用術語盡可能用簡稱或縮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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