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申請學位學術水平標準的探討
研究生到底要達到什么樣的學術水平,才算合格拿到學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博士學位的獲得者所要達到的學術水平為“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而碩士學位則要求“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由此可見,對博士生提出的創新性要求是博士學位論文的核心所在,也符合當前我國科技創新要求的形勢。并沒有規定獲得學位要發表論文的具體要求。最近媒體報道了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的做法,在《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學位授予實施細則》修訂稿中規定:“從2006年開始,研究生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將不再對申請學位的研究生論文發表數量做統一要求。由各培養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在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的前提下,制定具體標準,并報研究生院學位評定委員會相關學科評議組備案”。上海財經大學也已取消碩士研究生學位與公開發表學術論文掛鉤。實際上,由于學科之間的差異,用統一的論文發表標準或論文發表數量,并不合理,單純追求文章發表數量可能會忽視、偏離學生的創新能力培養。研究生培養應注重提高學生的科研能力和素養,以培養創新能力為核心,鼓勵學生多搞真正意義上的、有創新點的科研,寫出真正有價值的論文。一篇學術論文的學術價值及其科學意義的大小,主要取決于它的創新性以及這種創新性對科學研究直接與間接的推進作用。
研究生在讀期間能按規定要求發表高水平的論文,當然是好事。但當研究生不能按規定要求發表論文時,是否可以采用其它的途徑方法來評定研究生學術水平。例如,若研究生達到以下的學術要求之一,其效果應該等同于發表專業學術論文。研究生如因時間關系不能在答辯前公開發表論文,但以論文內容為主,寫出達到出版刊物投稿水平的學術論文,由導師審閱、修改并簽字認可論文水平,并經學位評定委員會予以確認。對科研實驗周期較長的申請學位人員,要求取得某一科研項目子課題的階段性成果,并經學位評定委員會予以確認。申請人有國家發明專利公開號,或作為主要參加人員有經過省部級以上鑒定的科研成果,或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成果獎。對于嚴格實行“雙盲評審”的研究生學位論文,學位論文評價結果一致很高(優秀),具創新性。
采用上述標準,可以避免用“發表論文”這唯一的標準,來評價研究生的學術水平。因為即使發表了論文的研究生,不見得他(她)的學術水平就高,而沒有發表論文的也不能說明他(她)的學術水平就低、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