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正文中引文標注的格式
2016年05月26日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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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寫作
1.引文的序號、頁碼或章、節、篇名標注的位置不當。一些刊物或將引文的序號和頁碼或章、節、篇名作了正文的一部分,采用與正文一樣的字號,或引文序號標右上角用小一號的字體,而頁碼或章、節、篇名等與正文同一字體字號置于正文中,極不規范。對此,按新版《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的規定及示例:引文序號應標在右上角。至于序號后的頁碼、卷數和章、節、篇名,應屬于序號內容的進一步說明,是序號的一部分,亦應與序號一起標灃右上角位置。新版《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規定:“對于引用同一著作的同一文獻,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角標處著錄引文頁碼”。據示例看,標注的頁碼不冉加圓括號,也不加“P.”。其格式為:“….保家難,保身又難,難也難!”,而不可為“保家難,保身又難,難也難!”(卷下《鐸角》),或“….保家難,保身又難,難也難!。正文中引文序號·及頁碼等字號的選擇,基本的原則是引文序號及頁碼、卷數等應區別于正文字號。在一般情況下,采用小于正文一號的字號較妥。但目前有不少刊物采用與正文相同的字體字號,尤法標注在上角位置,這應予糾正。
2.正文中一處引用多篇文獻時序號標注的不規范。正文中一處引用多篇文獻時,必須將各篇文獻的序號在方括號內全部列出,各序號問用逗號“,”隔開;如遇連續序號,nr標注起訖序號。這是新版《史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所作的新規定。目前,各刊在處理此類情況時,也有采用新規定的,但大多采用把每一個序號分別置于方括號內,如××××[1][3],××××[1][2][3],不合規范,應改為××××[1][3],××××[1-3]。